六安市民政局关于征集第六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布时间:2025-08-07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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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我市社会组织服务城乡居民的能力和水平,巩固我市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实施成效,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社会组织范围内征集六安市第六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社会组织开展专业化、精准化公益服务,重点解决“一老一小”关爱、困难群众救助、残障群体帮扶、基层社区治理等社会问题,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增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申报范围

(一)为老服务项目。包括: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残、助洁、助浴、助行、助医、助急等日间照料和居家养老服务;独居和失独家庭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老年人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老年人的维权和文化活动,以及其他满足社区老年人的实际需要和提升生活质量的服务。

(二)儿童青少年服务项目。包括:留守儿童帮扶;孤残儿童的照料;社区青少年关爱;外来务工子弟的助学帮困及城市融入等服务。

(三)社会救助帮困项目。包括:突发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等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支出性贫困家庭的救助帮困;为生活困难的居民家庭提供综合帮扶和志愿服务等。

(四)助残服务项目。包括:残障人士的康复;技能培训和就业;社会融入;残障人士家庭支持;残障人士文化娱乐团队建设等服务。

(五)社区治理项目。包括:主要包括培育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结合社区实际需求,开展符合宗旨的公益性、普惠性、综合性社区服务或活动。

三、申报条件

(一)经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1.有固定办公场所;

2.有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3.按照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近两年度年检结论为合格的(成立不足两年的,参检年度年检合格);

4.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5.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6.本组织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7.申报的项目内容应与社会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一致。

(二)社会组织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立项:

1.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社会组织等级评估为 3A 以上且在有效期内;

2.曾承接国家、省、市项目或有关竞赛活动的社会组织;

3.所申报项目有相应自筹配套资金;

4.社会组织中多人持有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资格证书。

(三)公益创投项目在同一实施地的原则上不超过2个,每个社会组织只能申报1个项目。具有以下情形的,所申报的项目不予支持:

1.政府及其他部门针对同样受助人群已经提供了相同服务或安排了专项资金的,公益创投不再重复支持;

2.不支持固定资产(硬件设备)的购置;

3.所申报项目跟从事的本单位业务交叉不清的;

4.不支持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的项目和活动。

四、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要紧紧围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社会化运作的原则,经过专家评审,在第五届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基础上筛选出第六届公益创投提升品牌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体现公益性。项目目标清楚,受益群体明确,公益特色鲜明,社会效益显著,有利于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提高“政社互动”水平,优化社区治理格局,促进社会公平。

2.项目创新性。针对问题或需求,项目策划体现新的理念、新的运作模式、新的解决办法,具有明显的创新性。

3.方案科学性。方案策划符合政府相关政策导向,活动设计科学、团队构建合理、经费预算精准,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可复制性较强。

4.项目有效性。以较为合理的性价比来运行项目,项目的示范、带动、放大、成效明显。

5.具有成长性。具有可持续发展的潜力与生命力,具有推广与复制价值。

6.项目品牌性。项目要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能通过该项目提高社会组织和品牌效应的社会影响力,力争在省市级层面进行推广。

7.项目申报截止时间。所有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时间于2025年8月20日下午18:00截止。电子版和扫描件发至lashzz@126.com,联系人:童  星,联系电话3379065。

六安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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