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宣传周:宪法与我们零距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办公室发布时间:2023-12-07 0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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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宪法与我们息息相关,

当我们到了上学的年龄,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宪法保护我们受教育的权利,同时这也是我们应尽的义务。

宪法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当我们学业有成,有能力也有意愿从事科学文化事业的时候,宪法保障我们进行研究创作的自由,并加以鼓励和帮助。

宪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当我们遭遇疾病困难,需要救济救助的时候,宪法保障我们享受国家和社会的帮助。

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当我们遇到争执,走司法解决途径时,宪法赋予我们每位公民平等地位。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当我们在超市购物被保安要求检查搜身,我们要大声地拒绝他,因为宪法保护我们的人身自由权。

宪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当我们想要就业,却因为性别歧视落选时,你可以告诉他这是在侵犯女性的合法权益,因为宪法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

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当我们想要随手乱扔垃圾时,要考虑一下。因为宪法保护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宪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让我们一起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让宪法成为大家共同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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