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电信诈骗你我有责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3-24 16:41
字号:下载我要纠错打印收藏

    一、电信网络诈骗定义: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的行为。比如刷单返利、虚假投资理财、冒充电商客服诈骗等常见的电信网络诈骗手段

二、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社会背景: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频发,电信网络诈骗受害人员数量、财产损失数额不断攀升,因此,为有效预防、遏制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国家决定制定出台《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主要目的是打击治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三、《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施行时间:

202292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121日起施行。

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主要内容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共七章五十条,分别为:总则、电信治理、金融治理、互联网治理、综合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

第一章,总则:主要介绍出台背景和防治原则。

第二章至第四章:主要介绍电信行业、金融行业和互联网行业的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职责。

第五章,综合措施:主要介绍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的建设、分工和运行流程。

第六章,主要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主要介绍适用补充规定和施行日期。

五、违反《反电信网络诈骗法》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个人或单位组织、策划、实施、参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或者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或者吊销营业执照(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还可能面临被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新增业务、缩减业务类型或者业务范围),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他人损害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六、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措施:

不转账、不汇款,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不提供银行账号、密码和短信验证码信息

不按照对方的提示或要求,转接任何办案人员或咨询电话

当无法核实电话内容真伪时,请务必先挂断电话,再通过110确认或到相关部门进行实地咨询

不点击不明链接、网络弹窗广告链接等

注册国家反诈App,保护好个人金融信息、职业信息、出行信息、婚恋信息等

七、遭遇电信网络诈骗后处理方法

准确记录诈骗分子的银行账户信息(如账号、户名等)

尽快拨打110报警或就近向公安机关派出所报案

及时准确地将诈骗分子账户信息提交给受案民警,申请账户紧急止付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