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1-10 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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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的大力指导下,六安市民政局始终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市民政部门依法履职能力,现将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市民政局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学习必修课,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学习宣传,自觉发挥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职责,定期谋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坚持《六安市民政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深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8次。动员市民政局广大干部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在线学习专题班,保证机关干部每年平均法治学习不少于40学时。

(二)落实民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高度重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民政局党组坚持把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时任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健、张金全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专题部署,要求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全体人员参加学习。认真做好述法评议工作。在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报告中列入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推动民政领域各项工作。2022年度,先后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六安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为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领域工作推进奠定制度基础,同时积极推动《六安市公墓管理办法》进入行政规章立法程序,促进基本殡葬服务回归公益属性。

(三)不断提升依法履职民政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当前46个民政事项列入市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全程网办率100%;46个事项实现“长三角政务服务”。做细做实民生实事。会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重点对象开展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六司秘〔2022〕104号),完善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在全省率先实现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与财政、医保部门数据的互联互通,平台共录入城乡低收入人口29.20万人,年度预警监测信息2700条,核实并处置预警2674条。深入推进暖民心工程,已建成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154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362个。优化发展环境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发展到3249家。加强社会组织审批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共计85家社会组织分别实施检查、财务审计、行政处罚;在全省首创开展社会组织“上门服务、全程帮办”,2022年度已累计服务83家社会组织;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推深做实专项整治工作;对社会组织各项业务活动加强指导管理。规范协会商会章程,发布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登记备案注销指南等供社会组织参照。强化基层治理法治建设。依法厘清基层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清单和权责边界;依法推进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工作,已有9篇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入选全省百篇优秀“两约”;稳步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省级试点裕安区政务新区社区、霍邱县五岳社区和市级试点金安区刘园社区),指导霍山县衡山镇、金安区李台社区2022年成功申创第五批省级智慧社区试点。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试点,指导舒城县开展首批国家级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指导金寨县持续推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示范创建;推荐金安区翁墩乡洞阳村和叶集区洪集镇会馆村申报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能力。牵头建立全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留守儿童、未成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婚姻登记自2022年12月1日起全市通办。

(四)持续巩固完善我市民政制度建设

推进我市民政重点领域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制度。认真落实《六安市民政局党组议事规则》《六安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同时在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时,通过官方网站、邮政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多种渠道方式广泛公开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及时公开意见建议反馈情况,并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以及合法性审核,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文件起草前,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形成初稿后,召开听证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法律顾问意见,并在网上发布征求意见函,然后再进行合法性审查备案,确保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六安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另外《六安市公墓管理办法》已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正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将适时召开听证会。市民政局积极开展《六安市养老服务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并向市政府做了相关报告。2022年,市民政局制定规范性文件2份,均按要求履行程序。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继续聘任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律师任以付同志为法律顾问,在制定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行政决策尤其是规范性文件时,均让法律顾问事前把关。

(五)加强民政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规范民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完成新版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换发并同步完成行政执法人员离职清理工作,完成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审验工作。连续第六年组织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统一考试,2022年5月17日进行2022年全市民政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34人报考,31人合格。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六安市民政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六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六安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过程全记录办法》《六安市民政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公示办法》,在市民政局官网平台,公开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以及各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线上依托官网、公众号等平台,线下深入基层社区,面向民政服务对象广泛开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地名管理条例》等普法宣传以及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绿书签行动”护助少儿健康成长等宣传活动。

(六)推进民政工作自觉接受各项监督

主动接受审计评价。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省级以上福彩公益金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不断提高全市民政领域公共资金使用实效。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认真做好市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交办建议和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交办提案的办理工作,人大建议交办18件,主办10件,协办8件;政协提案交办25件,13件主办,7件分办,5件会办。现均已办结,代表和委员均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自觉主动做好“聚民意,惠民生”专项行动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现已完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关爱空巢老人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倡导简办红白喜事推动移风易俗的建议》等10项建议答复工作,代表们均对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七)完善健全民政化解矛盾纠纷机制

坚决支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明确2名机关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行政复议工作,积极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建立和完善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注重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向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发出《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提示函》,明确涉及行政复议改革各项重要事项,2022年度市民政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纠错行政案件发生。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六安市民政局信访办理工作制度》《六安市民政局网上信访工作制度》《六安市民政局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制度》《六安市民政局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等内部规范,明确专人负责信访工作,推进信访处置规范化程序化。落实诉访分离,按照《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认真实行信访和诉讼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引导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能力,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根据《安徽省信访事项依法终结暂行办法》要求,不断完善信访事项终结评议机制,认真开展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调解和行政诉讼、信访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机制,不断提高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配齐行政调解人员,进一步加大对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督促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落实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衔接的联动机制。2022年度,市民政局共接到市长热线咨询投诉65件,处理率100%。

二、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目前存在主要问题和原因

目前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氛围营造力度还不够,仍有待进一步增强;(二)当前民政系统内法律专业人才缺乏,还有待进一步充实;(三)民政具体业务领域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具体民政业务建设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其主要原因是:一是思想僵化不够解放,对群众的需求调研不够,缺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和方法;二是由于客观历史原因,招录人员时对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考虑谋划不够细致;三是将民政业务工作与法治政府建设结合的还不够紧密,在培育法律意识上还有提升空间,在具体履行民政职能过程中还没有百分之百自觉做到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在先。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打算

(一)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机制

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继续落实好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规定,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民政领域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民政领域的体制机制障碍,认真部署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民政领域年度重点工作,积极谋划和落实好民政法治建设任务,带动民政法治建设工作向前推进。

(二)不断深化民政干部学法用法

利用好各种网络学习平台,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职工通过多种形式学习法律法规,促进学习成果与民政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提升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合法性意识和能力水平,做到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等应审尽审,规范合法性审核档案管理,确保合法性审核机制在民政系统运行良好。

(三)加大民政法治建设宣传力度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涉及民政业务的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扩大民政法律法规及惠民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增强民政服对象对政策、法律法规的知晓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执法办案、信访接待等过程中,加强对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政策引导。

(四)继续确保我市民政重点领域制度建设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合法性审核机制运行的相关要求,优化局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机制,努力做到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事项决策等应审尽审,强化机关工作人员合法性意识和能力水平,规范合法性审核档案管理,确保合法性审核机制在民政系统运行良好。

(五)巩固强化民政依法履职能力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继续开展社会组织抽查年检、审计工作,提升综合监管能力,促进全市社会组织在服务社会、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群众自治能力和社区服务水平。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标准,建立健全相关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推进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等专项行动。依法依规继续深入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整治,深化婚登业务改革建设,完善志愿服务运行机制,继续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服务管理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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