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1-08-08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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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会组织:

近日来,我市陆续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防控形势严峻复杂,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十分紧要,刻不容缓。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有效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发挥积极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组织领域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从疫情防控大局

各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时刻绷紧常态化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在做好服务于本组织、本行业防控工作的同时,协助所在地党委、政府做好疫情排查、防护教育、心理疏导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控举措

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各社会组织暂停举办换届大会、展会、研讨会、论坛、讲座、培训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建议采取网上办公、通讯联络等措施,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各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和服务对象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做好卫生防疫,搞好公共及办公环境卫生,做好日常消毒。如有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早期症状,应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引导其当地就医、配合治疗,严守隔离观察有关要求。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实体性社会服务机构,要严格按照地方党委政府及业务主管单位通知要求全力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异地商会要做好会员跨区域流动协调管理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动员会员不到人流量大等高危地区活动,尽量避免跨区域人员流动和开展业务。

三、主动践行社会责任

各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积极作用,在当地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有序参与疫情防控,配合街道、社区和相关部门开展联防联治、宣传教育、摸底排查、卫生消毒等工作。医学类、科技类社会组织要发挥医学专家、科普工作者、科技人才集聚的优势,通过媒体网络依法进行多种形式疫情防治宣传,引导会员、工作人员和周边群体配合属地政府部门科学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公益类、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要积极协助街道乡镇、村居两委做好助老扶弱、便民服务、维持秩序等工作,为受疫情影响、生活不便的社区居民特别是空巢老人、困境儿童、困境残障人士等提供生活照料、送菜送药、卫生消毒等多种形式的生活服务。具有专业优势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为有需求的医务工作者、患者及家属等有关人员提供危机干预、精神慰藉、情绪疏导等专业心理健康支持服务。其他各社会组织要充分要发挥自身联系群众紧密优势,引导群众正确理性看待疫情,不传谣、不信谣,不断增强社会公众战胜疫情的决心与信心。

四、加强舆论宣传引导

各社会组织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疫情防护知识,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报送本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动态,挖掘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营造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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