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市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2023年“中秋”“国庆”节日将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确保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稳定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做到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零事故。现将“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民政领域安全防范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安全责任
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到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坚持做到“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落实民政服务机构内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健全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杜绝人身意外伤害、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机构内人员及财产安全。
二、全面排查隐患,及时落实整改
(一)加强机构燃气安全管理。深刻汲取今年以来省内外燃气事故教训,消除燃气各类安全隐患。2024年底前,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机构,逐步推广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鼓励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智能角阀,从源头上解决防倾倒、防泄漏问题。对具备管道天然气安装使用条件的机构,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转换管道天然气,引导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机构,实施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电能。对新建或改造到期燃气表具的管道天然气的机构,需联系燃气公司安装或更换具有切断和信息远传功能的智能燃气表。禁止出现机构内违规超量储存气瓶,公共用餐区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安全出口锁闭、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门窗封闭或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障碍物等情形。各县区民政局结合前期摸排结果,对使用燃气的民政服务机构进行清单化管理,列入重点督查检查对象,每月月底前需将本月检查对象清单及结果报市民政局。
(二)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设施设备缺失损坏、电气线路老化、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消防通道堵塞、电动车违规在室内或楼内公共区域停放充电、人员违规在房间内吸烟和使用大功率电器等方面安全隐患,机构内如有安全出口锁闭、占用和堵塞疏散通道,门窗封闭或户外广告牌等影响逃生障碍物等情形的,一经发现要求现场整改到位。对于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跟踪督促整改和落实相应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彻底将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重点针对民政服务机构餐饮证照情况、环境卫生、原料采购、食品加工等环节开展检查。督促各机构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严格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各民政服务机构严禁购买活禽野味、一律不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冷链食品,并做好采购物品的索票索证工作,建立冷链食品进货台账,如实记承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保存相关记录。各县区民政局需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紧盯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严格监管执法,指导、监督集中用餐单位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4)加强重点人员排查和心理疏导。“两节”期间全市各级民政部门要紧盯重点人群,对特殊困难群体保障工作再部署再细化,着力化解民政服务对象矛盾纠纷。要加强福利机构入住对象情感沟通和精神抚慰,关注入住对象的心理健康,掌握其心理动态,及时对入住对象进行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确保入住对象身心健康。有针对性地对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性格偏执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和危机干预,及时化解入住对象之间、入住对象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各类矛盾,杜绝因矛盾突出、生活失意、心态失衡等极端案(事)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严防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
三、加强应急值守,提高处置能力
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时刻准备有效应对各类安全事故。要强化节日期间的责任意识,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外出报备制度,确保节日期间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依据《六安市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安全预警处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测、预报、预警、监测机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一旦发生事故或险情,要快速响应、及时报告、有效应对、妥善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强化信息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各县区民政部门即日起要针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中秋”“国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市民政局将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随机暗访督查工作。
9月28日至10月6日期间,各县区要明确专人每天下午3点前上报《中秋国庆期间消防安全日统计表》(附件),市民政局每日汇总后报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