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六老龄〔2021〕2号
转发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开发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市直各单位:
现将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皖老龄〔2021〕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请分别于10月11日前、11月4日前向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报送2021年“敬老月”活动实施方案、《2021年“敬老月”活动开展情况汇总表》及活动总结。
联 系 人:许纯3370582
电子邮箱:lasllb@163.com
六安市老龄工作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安徽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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