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四举措”做好城乡特困兜底保障工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金寨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5-05-07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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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金寨县扎实做好特困群体兜底保障工作,通过“深摸排、促托养、提标准、勇创新”等举措,不断提升特困供养群体的获得感、存在感和幸福感。

建章立制,做好摸排保障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城乡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通知》,将特困中失能、残疾以及独居等老年人纳入探视走访范围。以村为单位,通过实地走访摸排,建立基础信息台账,按照一周一次探视走访频率,分类做好探视走访关爱服务。印发《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方案》,对居家的特困分散供养人员,按照每半年评估一次,入住机构的特困集中供养人员,每季度评估一次,评估结果作为相关补贴发放依据和探访关爱服务标准。

分门别类,加大特困集中供养。深入了解分散特困供养人员集中入住需求,重点关注75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对有集中供养需求的,及时纳入特困集中供养保障范围;对居住环境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积极动员入住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同时做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和服务质量管理,提升在院特困供养人员集中托养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1137人,其中分散133人,集中1004人,供养率达88%。

精准测算,提高特困保障标准。按照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逐年提高我县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目前,确定我县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8元/人/月,城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84元/人/月。2025年以来,保障特困供养人员6605人,其中分散特困供养人员5222人,集中特困供养人员1383人,累计发放供养保障资金3174.87万元。

兜牢底线,推进低保照护工作。加大经济困难失能失智低收入群体保障力度,印制相关文件,明确失能2500元/人/月、半失能1500元/人/月集中供养标准,专项资金不足部分县财政统筹补齐。整合民政、卫健等6部门12项政策7类资金,形成2840元/人/月托养标准,按照低保对象差额补助模式,对经济困难家庭精神障碍人员提供无偿或低偿集中托养。目前,经济困难失能人员集中照护143人,精神障碍集中托养241人。2024年,精神障碍复发再住院减少292人次,节省医保基金600万元,精神障碍人员肇事肇祸事件“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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