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霍山县地名文化公园功能提升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六安市霍山县地名文化公园功能提升项目
2.最高限价:5万元
3.采购需求:在六安市霍山县地名文化公园核心游览区(近主入口文化展示墙处)与次核心休憩区(沙地儿童娱乐区)各设置1处多功能便民服务设施(共计2处)。设施需遵循“文化赋能+功能集成”设计思路,单处主体长度5.5—6.0米、高度不超过3米,采用不锈钢材质焊接造型(表面防潮耐腐蚀处理),通过混凝土浇筑安装,兼具六安地名文化内涵与休憩功能,不影响现有植被根系及景观完整性。
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适用) ;
4.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适用) ;
5.相关文案材料: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实施方案、供应商简介、过往业绩、相关资质证书、荣誉证书等;
6.报价表(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三、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两副,装订成册,必须按照响应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正本、副本分别装订;须密封;封面应标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响应文件递交日期。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2.截止时间:2025年12月5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六安市民政局(市行政中心5号楼419室)
四、评定原则及方式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响应文件内容、资格要求,选取符合条件的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并将通过六安市民政局官网公开发布项目成交公示。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市民政局
地 址:市行政中心5号楼
联系方式:0564-3379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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