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连廊打通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RX-20251106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连廊打通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市皖西路华安新宇小区1号楼601室
成交金额:壹拾壹万陆仟元整(小写:11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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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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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六安市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连廊打通项目; 施工范围:六安市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连廊打通项目,工程主要内容为:玻璃雨棚、开门洞、放坡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本项目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除不可抗性因素之外,如遇雨、雪、冻天气可申请顺延); 项目经理:黎新芬;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232308810。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联系电话:18956446679。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社会福利院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辅路与春华路交叉口南160米
联系方式:0564-3631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皖西路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
联系方式:0564-5380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5380929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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