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勘验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六安市民政局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勘验项目
二、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盛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J区1幢楼C座902
成交金额:玖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99550.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六安市民政局智慧养老监管平台勘验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六安市民政局工作需要,拟通过磋商方式选取1家供应商作为服务单位,对全市养老机构(含嵌入式养老机构)、老年食堂开展实地数据采集,包含机构基础信息(如营业证书、设施设备等)、机构老人信息(身份数据、相关档案等)、员工信息(资质证书、岗位配置等)等数据录入,建立标准化数据库并完成数据校核。详见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根据采购人要求严格控制各阶段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完成。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技术指南和规范要求,符合项目实际情况以及采购人要求。 |
四、评审专家名单:汪俊祥、刘海鹰、许婧、谷良成、李晓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6.80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六安市民政局
地 址:六安市行政中心4号楼
联系方式:0564-3379230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