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惠民殡葬政策明白卡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推动殡葬服务体系建设,减轻困难群众负担,现将我市惠民殡葬相关事项告知如下:一、惠民殡葬政策服务对象
具有六安市户籍,且属于以下五类人群:(1)农村特困供养对象;(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城市“三无”人员;(4)重点优抚对象;(5)艾滋病患者。
二、各县区惠民殡葬政策减免项目及金额
三、惠民殡葬减免费用办理须知
(一)需提供的材料
1.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逝者的死亡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原件;
3.逝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由逝者户籍所在地民政机构签署意见后的《六安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登记表》。
(二)现场审核办理
丧事经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殡仪馆办理,由各殡仪馆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其中叶集区惠民殡葬费用结算由各乡镇具体承办。
(三)符合救助条件在异地死亡并火化的减免对象
承办人可在6个月内(以开具缴费凭据的时间为准),凭逝者生前有效证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合法缴费票据和承办人有效证件,到逝者生前户籍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报销,填写《六安市报销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登记表》。
1.承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逝者的死亡证明(由医疗卫生机构或公安部门出具)原件;
3.逝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由逝者户籍所在地民政机构签署意见后的《六安市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登记表》。
(二)现场审核办理
丧事经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殡仪馆办理,由各殡仪馆进行现场审查确认,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免除相关费用,其中叶集区惠民殡葬费用结算由各乡镇具体承办。
(三)符合救助条件在异地死亡并火化的减免对象
承办人可在6个月内(以开具缴费凭据的时间为准),凭逝者生前有效证件、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合法缴费票据和承办人有效证件,到逝者生前户籍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报销,填写《六安市报销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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