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全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大力提升全市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智慧化监管水平,根据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强化养老服务领域食品安全管理意见》(民发〔2021〕73号)的通知要求,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以保障人民食品安全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实施明厨亮灶规范提升行动,鼓励消费者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广大老年人饮食安全,促进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餐饮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各县区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推进养老服务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到2022年底,辖区内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完成数达50%;到2023年底前辖区内养老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完成数达100%;实现全覆盖。
三、建设方式及标准
各县区民政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主动对接,密切配合,优化方案。一是对部分现有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处理区进行“亮化”改造,使用透明玻璃隔断,使“后厨成为消费者可直接看到的透明厨房;二是采用视频传输等技术,将后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以视频的方式,展示给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建成“视频厨房”。
(一)对已有视频设备的养老机构。各县区民政部门对已经实施了“明厨亮灶”工程的养老机构,可衔接利用,节约成本,在原有视频设备符合技术要求的情况下,接入市、县(区)级智慧养老安全监管平台系统。
(二)对没有实施“明厨亮灶”建设的养老机构。要在食品处理区的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库房等场所,安装高清摄像头,以视频的方式,将后厨的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展示给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在满足视频设备的型号和接入要求的情况下,接入市、县(区)级智慧养老安全监管平台系统。
(三)视频设备使用。各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处理区的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库房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控影像数据必须留存备份,存储周期不得少于90天,并适度、有选择地向公众公开,通过市、县(区)级智慧养老安全监管平台,进一步提高我市养老机构在全社会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1月)
各县区民政局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做好宣传动员,提高养老机构对“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的认识,会同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中有关设备的型号和接入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2.推进实施阶段(2022年1月-2023年12月)
各县区民政局要对辖区养老机构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对养老机构内部需要安装摄像头的位置、数量等要详细统计,做到应装尽装,并保证安装质量,确保顺利接入市、县(区)智慧养老安全监管平台系统。
3.组织验收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2)
2022年11月份,各县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进行实地查验,认真总结实施情况。2022年12月份,六安市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将开始全面评估验收,确保全市养老机构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任务如期完成。验收合格后,将对完成好的县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五、组织保障
一是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各县区民政局、市场监管局要将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积极营造氛围,大力宣传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提升公众参与度和认知度。各养老机构要积极参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行动落实,用智慧化监管系统有效督促机构规范运营、诚信运营、依法运营。
二是统筹协调,稳步推进。要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参与”的原则,各县区民政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的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有序推动养老机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落到实处。
三是统一标准,规范管理。各县区民政局要统一标准,规范管理,特别要注重过程和环节管理,做到快速、准确、安全、有效,确保“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任务如期完成,切实保障养老机构的食品安全。
六安市民政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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