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03-31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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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公布了《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六民办〔2022〕10号,以下简称《规划》),为帮助公众了解规划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十三五”期间,六安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民政厅的有力指导下,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着力破解民政事业发展难题,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保底作用、基础作用和支撑作用,有效肩负起了“托底线、促发展”双重使命,为全市脱贫攻坚、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生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十四五”时期,六安市将抢抓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合肥都市圈,将全面推进六安市快速高质量发展,为绘制新时代六安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宏伟蓝图,需要编制《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依据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皖民办字〔2021〕81号)和《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六政〔2021〕17号),制定《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规划》已由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划》的制定,将有利于推进六安市民政事业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六安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和绿色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兜底性基础保障与支撑。

《规划》将重点关注两个方面:一是关注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十四五”将是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断提高期,从而对民政的保障功能与公共服务功能提出了更多新要求,《规划》将重点聚焦特殊群体和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补齐民政事业短板弱项;二是关注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十四五”我市人口老龄化程度会进一步加剧、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对民政事业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高质量推进民政事业的发展,《规划》将重点提高民政治理综合效能,使民政工作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最终建设起更有担当、更具效能、更贴民心、更具活力并具有我市特色的“民生民政、大爱民政、暖心民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根据《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精神和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民政事业更好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推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召开了三次全市座谈会,最终起草了《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二是面向各县(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及社会公众征集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系统听取了各部门及单位的意见,会后进行了修改,并再次征求意见,最终无意见;三是印发关于《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出台《六安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六民办〔2022〕10号)。

四、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集中抓好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做好民政兜底性保障工作,不断推进民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市人民,奋力推动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新阶段现代化幸福六安建设作出民政贡献。

五、主要内容

“十四五”期间,进一步完善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制度,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快发展,着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科学调整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深化殡葬改革,提升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等管理服务质量,更好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

1. 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以“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导向,以增强社会救助的及时性、有效性、精准性、持续性为目标,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提升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完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效能,切实编密织牢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安全网。推进基层社会救助升级行动,实施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基层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工程。到“十四五”末,全市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达到30%,城乡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就高不就低),特困人员每月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70%。

2. 积极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升级基本养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与智慧康养产业,加强养老服务的管理与支持,全面推进全市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构建六安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全市各层次老年人和合肥都市圈与长三角高端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运营效率提升工程、家庭养老能力提升工程(每年实施不少于3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工程(每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敬老院)、智慧养老服务提升工程。2022年底,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区域)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优化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到“十四五”末,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城市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农村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覆盖率达到50%,满足基本养老服务对象的入住需求;力争到“十四五”末培养培训8000人次养老护理员,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均拥有1名社会工作者。

3.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健全党领导下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拓宽基层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渠道,引领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高基层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强地名管理,完善多样化地名信息系统,推进区划地名工作同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提质行动,实施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完善工程,到“十四五”末,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0%,居民活动区域面积不低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6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35平方米,地名标志设置率达100%;启动智慧社区建设示范工程,每年选择1-2个社区,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4. 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完善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社会组织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发挥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推进社会组织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作用充分、充满活力、规范有序发展。坚持双重管理体制不动摇,处理好社会组织的“放”和“管”,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推动全市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培育行动,实施产业行业协会(商会)培育工程和社区服务公益互助社会组织培育工程。到“十四五”末,我市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数量达2.3万人。

5. 推动慈善社工事业高质量发展。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推动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和有爱社会的衔接。以社会工作职业化、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健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体系。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安全发展,畅通和规范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形成人人参与慈善和社工事业的良好氛围。启动社会工作推进行动,实施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及服务提升工程,到“十四五”末,力争实现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志愿服务站点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中的覆盖率达80%;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数480个;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程,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十四五”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0.6万人。

6. 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聚焦群众关切,健全婚姻、殡葬、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和残疾人等专项社会事务工作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与服务质量,完善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加强保护,不断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启动社会事务事业提升行动,实施婚俗风气、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设施提升工程和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到“十四五”末,确保县级公益性安葬(放)设施覆盖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覆盖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均达到100%。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实现市、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覆盖、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超过60%或工作专干全覆盖。

六、创新举措

1. 坚持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提出“十四五”期间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标准一体化,要求全市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比例达到30%,城乡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人均消费支出的60%且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就高不就低),特困人员每月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10%,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70%。

2. 坚持服务群众、方便群众。提出“十四五”期间,推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并确保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社区总建筑面积10%,居民活动区域面积不低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60%,每百户居民拥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35平方米;同时,强化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优化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布局,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提高社区服务设施利用率。

3. 坚持回应群众期盼。以满足全市各层次老年人和合肥都市圈与长三角高端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全力构建具有我市特色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针对不断加深的老老龄化,每年实施不少于300户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每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敬老院等。要求到“十四五”末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乡镇(街道)范围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60%、城市社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农村养老服务站(幸福院)覆盖率达到50%。以及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动态管理,适时提高补贴标准等。

4. 坚持立足市情。根据国家和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结合我市实际,在《规划》中明确提出7项预期性指导指标和11项约束性强制指标。在指标值设置上,始终坚持立足我市当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全面完成国家和省要求的约束性强制指标要求,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全力提升各项预期性指标水平。力争做到顺应人民群众期盼,完善我市民政与养老发展政策,在落实国家省市相关要求与保障人人享有基本民政策与养老服务的基础上,构建起我市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力求在新的历史阶段,加快推进我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尽可能推进我市民政和养老的为民服务水平,尽可能提升民政的兜底保障作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 加强组织保障,推进民政能力建设。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推动、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体制。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部门之间政策衔接、工作对接、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2. 落实发展资金,健全民政投入机制。适应公共财政体制要求,科学合理确定资金需求,将民政基本民生保障资金全部纳入各级财政预算。重点加大对大别山革命老区、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促进城乡间民政事业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筹措机制,引导民间资金进入社会服务领域,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投入,形成政府民政财政投入的正确增长机制。

3. 做好人才保障,壮大基层民政队伍。全市推进机构、经费与人员的统筹,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落实,不断夯实和提升基层民政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推进民政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教育培训体系建设,落实社区社工岗位激励政策,统筹各类专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在村、社区一级建立低保员队伍,加强培训等,进而突破民政工作发展瓶颈。

4. 创新科技保障,提升智慧民政水平。实施“互联网+民政服务”拓展工程,推进民政业务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完善各级民政管理服务平台,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服务流程,提升管理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流程,实现市内“一网通办”,提升民政管理服务便利化精准化水平。进一步搭建好民政系统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民政业务数据充分共享、应用服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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