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的通知》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02-22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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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公布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的通知》(六政办〔2022〕8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帮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在总结评估《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基础上,2021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着力构建全省统一的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体系、高质量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放管有序的行业管理体系、精准有效的要素保障体系。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结合六安养老工作实际,我市制订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的通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养老服务事关国计民生和百姓福祉,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养老服务工作成为当前社会热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考察六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以需求为导向,按照均等普惠、刚需为先、系统协同的基本原则,通过制定《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的通知》,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分工,进一步加快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12月17日,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召开,潘东旭市长、孙学龙副市长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相继作出批示,及时部署贯彻落实意见起草工作,市民政局履行牵头责任,认真研究行动计划具体内容,明确我市要落实的具体工作任务,在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多次修改,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最终市政府办于3月3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细化分解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养老服务发展要素强化等具体任务,立足实际拔高工作标杆,以落实行动计划为契机,对标对表长三角先进地区,进一步推进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改革,推动多样化养老服务创新发展。力争到2023年底,以不能自理刚需老年人为重点、以长期照护服务供给为核心,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框架,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持续扩大,老年人养老服务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五、主要内容

《通知》制定的主旨是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推进会精神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皖政办〔202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匹配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通知》分为正文和附件两个部分,正文部分对各县区各单位提出四点要求,附件《六安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明确了具体任务、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

《六安市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将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养老服务发展要素强化等五个行动细化为培育专业评估组织等19个具体项目34个工作任务。

1.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行动。2023年底前,培育不少于2家综合评估组织。

2.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优化行动。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推行政府购买“喘息服务”,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社会工作站等开展居家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扩大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推进老旧小区养老服务用房配建,优化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功能定位,建设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机构,推进“物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模式。2023年底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站全覆盖。增强养老机构照护功能,优化养老机构床位结构,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改造提升工程。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县级统一管理运行机制,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发展农村自助互助服务。全力提升社区层面医养康养结合能力,深化医养康养结合,鼓励养老机构为非治疗期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一体化的养老服务。

3.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培育优质供给主体,扶持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大力培育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支持以市、县为单位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供应商库。推动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依托大别山区生态旅游和中医药康养优势资源,打造不少于1个面向长三角的康养产业带、康养小镇和旅居健康养老基地。

4.养老服务行业管理水平提升行动。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部门责任清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2022年底前全面实施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推动成立各级养老服务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各类国家强制标准落实,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参与各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提高行业抗风险能力。继续实施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合理调整保险方案,提升风险保障水平。

5.养老服务发展要素强化行动。2022年底前,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吸纳同级民政部门为成员单位。落实《安徽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实施方案》,完成培训任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高等院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按规定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社保补贴。继续完善市级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推进县区级平台建设,实现全市联网。依托城市大脑,整合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数据和功能,深化智慧养老场景应用。强化老年人支付能力。2022年,探索整合现行的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等政策,聚焦失能失智等不能自理老年人,依据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给予差异化护理补贴。

六、创新举措

在完成省级部署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要求继续完善市级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推进县区级平台建设,实现全市联网。并依托城市大脑,整合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数据和功能,深化智慧养老场景应用。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1.健全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将养老服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将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将养老服务项目纳入“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重要实践内容、“我为群众办实事”计划,统筹谋划和推动落实。

2.加强工作保障。优化财政扶持,加大福彩公益金支持力度,对养老机构实施差异化补贴,同时积极实施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等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强化金融支持、用地支持、人才支持、数字支持等。  

3.提高工作成效。加强协同联动、相互配合,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切实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实效性;健全养老服务督促检查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检查,强化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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