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印发六安市城区地名总体规划的通知 》政策解读
为推动我市城区地名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增强城区地名的科学性、计划性,提升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我市公布了《六安市城区地名总体规划》(六政办〔2018〕37号,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为了帮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地名与经济发展、城市文化建设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编制地名规划,是现代城市不可或缺的公共服务。开展这项工作,是适应我市城市发展的需要,是提高我市城区地名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的需要,是增强我市地名地方特色的需要。
制定的依据为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民函〔2005〕122号)民政部、建设部《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的通知》(民发〔2005〕65号)、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加快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6〕10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2001〕第135号)。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地名命名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既要遵守国家地名管理的法律法规,又要尊重区域历史沿革和文化传统,还要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需要。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城区地名命名管理服务工作的滞后与社会对地名公共服务需求的矛盾,必须对我市城区地名进行系统的前瞻性规划。2005年国家民政部《关于实施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的通知》(民函〔2005〕122号)和民政部、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号)等文件均明确提出,地名规划是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地名工作公共服务能力的需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16年3月,我市城区地名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按照相关程序正式启动。城区地名规划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课题组先后多次走访市规划局、市重点局、市城乡规划设计院、城区各基层单位,多次征求金安区、裕安区、市开发区、示范园区的意见,先后召开城区地名规划研讨会、专家论证会和市级各部门征求意见座谈会,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等。2017年9月29日,市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对皖西学院编制的《六安市城区地名总体规划》(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了修改意见;2017年11月18日,我们再次对该规划进行了认真审核。2018年3月2日,组织召开了市地名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该规划。
四、工作目标
《地名规划》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地名的系统化、层次化、规范化和在地化的建设,形成简洁明了、含义健康,具有延续性、地方性、唯一性、准确性的,与六安的历史文化名城、山水之城、绿色之城相适应的城市地名体系;同时健全地名工作管理机制,完善地名申报、审核、论证、听证、审批、公告制度,建立地名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地名咨询服务能力,实现六安市城区地名管理的有序化和科学化。
五、主要内容
《地名规划》由文本、说明、地名规划图三大部分共同组成。编制主要内容是通过文、表、图的形式所作出的对规划区域内的现实地名和未来地名的总体设计和超前规划。具体为确定地名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划分合理的地名规划区块、规范地名通名的采词、明确地名专名的采词、对六安市城区地名现状的分析和统计、编制六安市城区各类地名规划方案表、编绘六安市城区地名规划图件、编制《六安市城区地名储备库》、编制六安市城区地名文化保护规划《地名规划》的实施要求等相关内容。
六、创新举措
(一)突出六安的山水特色。六安作为大别山中心城市,山水生态文明是六安最靓丽的名片,故地名规划对名称须调整的道路或新建道路的命名,按“纵山横水”规律,尽量选择六安辖区内的山名水名。
(二)传承六安的历史文化。为发挥地名传承文化的功能,使居民“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地名规划尽量体现六安的皋陶文化、古城历史文化、红色文化等。目前与皋陶文化有关的路名5条,古城历史文化有关的路名50多条,红色文化路名3条。
(三)适当体现开放性和规律性。为体现六安开放精神和快速发展的时代风貌,主干道命名适当使用一些国内大江大河,以及与经济发展有关、意境大气的美词嘉语。此外,同一片区内新建平行道路尽量由某一字头生发,以强化路名的系列性,形成一定的规律。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地名规划》既是我市的地名公共服务工程,也是我市城市文化建设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我们在提高城区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地方性的同时,需要加强各部门间的有效衔接。加强对城区地名文化的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地名规划》的意义、作用和内容,提高《地名规划》的社会知晓度,同时加强城区地名文化的宣传和普及,增强我市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对城区原有的不规范地名标志牌进行清理整治,并尽快设置规范化的地名标志牌。在城区新增道路的命名,要严格按照《地名规划》确定的原则实施,避免出现无序化、随意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