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社会事务(儿童福利)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社会事务科发布时间:2019-09-05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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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民政局,六安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救助管理站、市社会福利院、市殡仪馆:

随着社会事务工作职能的调整变化,留守(困境)儿童关爱、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弃儿童保障等工作任务增加,对于新时期完成社会事务工作也提出了新要求。近期,民政部、省民政厅对社会事务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市民政局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还开展了重点调研,发现了我们部分地方在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救助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无监护人、数据管理系统更新不及时、孤儿管养和档案管理不规范、儿童福利机构配置管理不规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不规范、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平衡等一些不足和问题。现根据市民政局统一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对社会事务工作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深化“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行动工作部署视频会精神,以及全省殡葬改革暨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等系列有关要求,扎实做好工作,促进机构安全发展,提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二、自查内容

   一)孤儿规范管理方面各地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省民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的实施办法》(皖民福字〔2016〕160号)、《安徽省孤儿档案管理办法》(皖民务字〔2017〕57号)、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六安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六民务〔2019〕10号)文件要求,是否对本地区的孤儿身份进行再审核,是否将超龄孤儿及时退出保障范围;是否将孤儿录入数据管理系统,并及时定期进行数据审核更新,是否建立“一人一档”档案并进行规范(市2018年已下发标准)管理;是否对安全监护缺失的孤儿进行定期筛选排查并及时报告;是否建立开展孤儿“一对一”走访帮扶联系人制度;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是否及时规范,是否对持卡人(监护人)进行规范和核查;是否将事实无人抚养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是否开展儿童福利机构加挂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牌子和转型升级工作(儿童福利机构场所标准规范落实)。   

   (二)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方面:各地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六政〔2017〕44号)文件精神,是否建立留守(困境)儿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是否明确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体系;是否明确部门职责;是否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重点时段排查等机制;乡镇、村居是否建立落实儿童保护专干;村(居)是否建立“一对一”走访帮扶联系人制度;是否开展留守(困境)儿童监管和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并做到全面覆盖;是否将特殊困境儿童纳入相关救助保障政策;是否及时调整更新《全国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系统》数据,是否对系统中超龄儿童要及时变更,是否确保系统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无误;是否对留守(困境)儿童走访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出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同时,各地要开展对困境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安全处境差、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责任、无委托监护人和帮扶人、遭受家庭暴力、遭受意外伤害、遭受不法侵害、家庭突变的、流浪儿童、有精神或智力疾病、未纳入救助保障范围的开展排查摸底,按照“谁排查、谁签字”,开展逐村逐户逐人排查,建立详实登记台账,经乡镇、县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具体见(附表)。

(三)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方面:各地是否就贯彻落实《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厅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作出部署安排;对长期滞留人员管养是否达到三个100%(血样采集、健康档案、寻亲发布);救助管理机构是否严格落实了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六必须、六不得”要求,建立科学完备的管理制度,规范化开展各项救助管理工作;对站外托养机构、医疗救治机构是否建立监管责任制度,并随机或定期开展检查或暗访,监督医疗等机构对救助对象的管养救治情况;救助管理机构对救助对象是否建立规范一整套的档案资料(一人一档),并及时如实完整填写;“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是否建立工作领导机构,是否制定实施方案,是否及时开展,是否建立协同救助机制,救助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是否及时发布救助有关信息。

(四)殡改政策落实和行业管理方面:各地对照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加快推进殡葬改革的意见》、《六安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是否有贯彻落实措施和出台相关文件,是否建立政府殡葬工作领导小组,是否定期研究殡改工作,是否列入政府目标考核内容;是否出台本地区殡葬惠民政策及对象范围;是否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摸排和殡葬设施问题排查整治督查,是否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是否明确问题整改时间表,是否建立殡葬规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是否制订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和计划,公益性公墓建设是否纳入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是否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公益性公墓是否由社会经营管理,公墓价格执行是否由政府定价,公益性公墓经营管理是否规范;群众对当前公益性公墓服务是否满意。

三、时间安排

于9月5日至9月25日,请你们认真开展社会事务(儿童福利)方面自查自纠工作。于9月28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排查摸底报告上报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检查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随着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工作的不断拓展和增加,安全风险也不断扩大,各县区要将社会事务自查整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多向部门领导汇报,制定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认真开展自查,坚决把安全隐患问题排除在萌芽状态。

(二)要全面梳理。要结合新三定方案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业务内容,逐项逐条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清单,未能及时整改的,要向政府和部门领导书面报告,制定整改实施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表,确保自查整改实效。

(三)要健全机制。国家、省在儿童福利、生活无着救助管理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各地要结合实际,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探索有效做法,形成制度机制,确保国家各项政策落在实处。

 

附:六安市困境儿童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

 

 

2019年9月5日


附件:关于开展社会事务(儿童福利)自查自救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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