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机构简介
六办〔2024〕44号
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民政事业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研究提出行政区划总体方案,负责全市乡(镇)以上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区、乡镇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事务。组织开展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标准地名图书资料审定工作。
(五)负责婚姻登记业务指导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六)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七)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八)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志愿服务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六安市民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职能: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研究拟订机关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机关政务督查和跟踪督办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机关调研和综合性文字工作。负责来信来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拟定全市民政系统教育、科技、人才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全市民政系统普法教育、依法行政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讼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六安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职能:执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拟订全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市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受理和查处工作。指导县区民政部门对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履行法律赋予的民政行政审批有关事项,加强对民政行政许可行为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志愿服务有关工作。
六安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职能:拟订社会救助相关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组织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基层开展有关社会救助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加强对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
六安市民政局区划地名科
职能:研究提出行政区划调整思路,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行政区划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按规定承担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各县区、乡镇边界争议调查和调处事务。组织开展地名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向社会发布标准地名、行政区划调整和行政区域界线变更公告。配合开展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
六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职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定全市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协调县区之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城市公益性公墓审批,经营性公墓的初审及年检工作职责。
六安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老龄事业权益保障科)
职能: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宣传教育。承担全市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发展银发经济的推进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安全管理等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六安市民政局慈善事业和儿童福利科
职能: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福利彩票管理制度,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六安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
职能: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负责部门预、决算及机关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承担民政统计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工作。拟订全市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检查全市民政事业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市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科级9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2名。
办公地点: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28号行政中心5号楼
邮政编码:237000
网址:mzj.luan.gov.cn
电话:0564—3379927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负责人:六安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