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六安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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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主体 |
检查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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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类别(大类) |
抽查事项(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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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安市2026年度对养老机构服务规范检查 |
市民政局 服务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监督等检查 市卫健委 (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餐饮科】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许可情况检查;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情况的检查;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供餐、用餐与配送情况的检查;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的检查;场所和设施清洁维护情况的检查;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人员管理情况的检查;网络餐饮服务情况的检查;明厨亮灶建设情况) 市消防救援支队 (对养老服务领域消防设施设备以及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检查) |
已备案养老机构(企业)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
关于印发《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民养老字〔2021〕1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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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六安市2026年度对经营性公墓建设规范检查 |
市民政局 服务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监督等检查 市场监管局 价格行为检查;登记(备案)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经营性公墓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对殡葬设施建设运营、公墓安葬标准、丧事活动管理等事项的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以及查处结果应当书面告知被抽查对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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