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廉政风险点(2025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6-01-12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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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权力事项 风险点  数量 表现形式 等级 防控措施 责任人
1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受理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提出审查意见报窗口首席代表。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承办人审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窗口首席代表审查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及修改章程核准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受理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实地考察;2、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报窗口首席代表。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承办人审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首席代表审核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3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审批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受理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窗口首席代表。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上报审批意见或上报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承办人审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实地考察,提出审批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首席代表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4 殡葬设施建设审批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进一步完善市殡葬设施建设规划;2.根据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及筹建资格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初步意见。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初审风险:初审不够严格规范。 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审查风险:未按程序提交业务会研究。 严格执行重要事项提交业务会讨论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按规定审定。 1.根据业务会集体研究意见、科长提出的分析评估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分管局领导
5 地名命名、更名审批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地名管理条例管理条例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受理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提出审查意见报窗口首席代表。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承办人审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窗口首席代表审查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局分管领导
6 对社会团体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团体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团体实施处罚,或对应当予以处罚的社会团体不予处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7 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民办非企业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撤销登记,或对应当予以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予撤销登记。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8 对基金会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基金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基金会实施撤销登记,或对应当予以撤销登记的基金会不予撤销登记。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9 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 6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应立案不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不按规定取证,调查审核不严格。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告知风险:办理中不履行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送达风险: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归档风险: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10 对擅自编制行政区域界线详图,或者绘制的地图的行政区域界线的画法与行政区域界线详图的画法不一致的处罚 6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应立案不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不按规定取证,调查审核不严格。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告知风险:办理中不履行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送达风险: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归档风险: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11 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殡葬设施的处罚 6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收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价进行。 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①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②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便利;③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④法律法规运用错误;⑤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执行风险:①不履行送达程序;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1.加强政务公开,对被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
2.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12 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的处罚 6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收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价进行。 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①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②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便利;③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④法律法规运用错误;⑤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执行风险:①不履行送达程序;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1.加强政务公开,对被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
2.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13 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等二类情形的处罚 6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徇私舞弊,应立案不立案。 1.建立查处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2.严格按照法规程序进行监督。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收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不按规定取证,导致案件调查无法正常价进行。 1.规范处罚程序,现场调查必须两人以上;
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
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3.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①久拖不批或越权审批,无故拖延案件办理;②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贿赂为当事人谋便利;③随意行使自由裁量权;④法律法规运用错误;⑤该集体讨论决定不上会,少数人说了算。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
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
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4.严格履行服务承诺、政务公开、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
执行风险:①不履行送达程序;②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不及时执行或变通执行。 1.加强政务公开,对被处罚当事人进行回访;
2.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3.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结案风险:结案材料归档不及时,手续不完整。 建立案件台账,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工作人员
14 对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等三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团体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15 对慈善组织违反规定造成慈善财产损失等九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团体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16 对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撤销登记,或对应当予以撤销登记的社会组织不予撤销登记。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17 对慈善组织不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18 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19 对受赠人未征得捐赠人的许可,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性质、用途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20 对挪用、侵占或者贪污捐赠款物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21 对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基金会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基金会实施处罚,或对应当予以处罚的基金会不予处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22 对养老机构未建立入院评估制度或者未按照规定开展评估活动等九类行为的处罚 5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不按照规定进行核实取证,审核不严格。 1、规范处罚程序,制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2、调查取证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养老服务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未按照规定对处罚意见进行审核。 1、严格按照业务审批程序逐级审查把关;2、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 养老服务科承办人
审核风险:未按照规定进行审核;未经过会议研究确定擅自作出或取消行政处罚。 1、经办人向分管领导汇报情况;2、分管领导现场调查核实;3、局务会讨论研究。 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未按照规定进行审签。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查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局领导
23 对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等行为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省级志愿服务组织及所属志愿者违法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负责人
决定风险:没有充分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省级志愿服务组织及所属志愿者给予处罚,或应当给予处罚的未依法实施处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志愿组织及所属志愿者。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24 对彩票代销者委托他人代销彩票或者转借、出租、出售彩票投注专用设备等五类行为的处罚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慈儿科承办人、科长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受理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提出审查意见报窗口首席代表。 慈儿科承办人、科长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承办人审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慈儿科科长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决定意见或决定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窗口首席代表审查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局分管领导
25 封存《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4 催告风险:未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未告知当事人需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未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记录复核,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当事人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局领导
执行风险:未按规定程序收缴或封存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1.规范执行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事后监管风险:行政处罚期限结束后不及时归还社会团体被收缴或查封的物品。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收缴和查封物品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26 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4 催告风险:未对当事人下达催告通知书,未告知当事人需履行的义务及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等。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未听取当事人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未进行记录复核,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当事人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执行风险:未按规定程序收缴或封存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1.规范执行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事后监管风险:行政处罚期限结束后不及时归还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收缴或查封的物品。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收缴和查封物品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27 涉外婚姻登记 5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或拖延受理。 明确责任追究,畅通投诉渠道。 涉外婚姻登记处承办人
审查风险:初审不够细致严谨。 严格审核把关。 涉外婚姻登记处承办人
审核风险:审核把关不严。 严格按照规定审核。 涉外婚姻登记处主任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登记。 认真学习《婚姻登记条例》,严格按照规定登记。 涉外婚姻登记处承办人
归档风险:不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管理。 严格执行档案查询规定,严格按照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家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督。 涉外婚姻登记处承办人
28 慈善组织认定 4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审核、提出初步意见或提出初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严格按要求受理、审查申报材料;2.根据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 承办人
审查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查意见或审查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受理人提出的初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2.必要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提出审查意见报窗口首席代表。 承办人、科长
审批风险:不按规定提出审批意见或审批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根据承办人审查意见,认真分析评估,确定上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承办人、科长
决定风险:不按要求提出决定意见或决定意见具有明显倾向性。 1.根据窗口首席代表审查意见,确定审批意见;2.重大事项提交局长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研究。 局分管领导
29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 6 受理风险:不按规定受理或拖延受理。 明确责任追究,畅通投诉渠道。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查风险:初审不够细致严谨。 严格审核把关。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核风险:审核把关不严。 严格按照规定审核。 分管局领导
审核风险:不按规定登记。 认真学习把握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登记。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审核风险:不认真,审核流于形式。 完善分级审核机制,自觉接受各项监督制度。 分管局领导
归档风险:不按照《收养登记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严格执行档案查询规定,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办法管理,接受省民政厅儿童福利和收养中心监督。 社会事务科承办人
30 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5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年检材料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未一次性告知原因及补正材料。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审查风险:徇私谋利,不按规定下达年检初审意见。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照实际情况下达年度检查结论。 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送达风险:未按照年检结论加盖年检结论印章。 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事后风险:不及时将年度检查材料归档;不及时、准确公布年检结论信息。 1.完善年检档案管理制度;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31 非慈善组织类基金会的年度检查 5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非慈善类基金会年检材料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未一次性告知原因及补正材料。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人
审查风险:徇私谋利,不按规定下达年检初审意见。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照实际情况下达年度检查结论。 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年度检查报告书。 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归档风险:不及时将年度检查材料归档;不及时、准确公布年检结论信息。 1.完善年检档案管理制度;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32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5 受理风险: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材料不予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未一次性告知原因及补正材料。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市政务中心民政窗口受理人
审查风险:徇私谋利,不按规定下达年检初审意见。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决定风险:不按照实际情况下达年度检查结论。 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会组织管理局负责人
送达风险:不及时送达年度检查报告书。 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归档风险:不及时将年度检查材料归档;不及时、准确公布年检结论信息。 1.完善年检档案管理制度;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组织管理局承办人
33 对违反地名管理条例的四类情形的处罚 6 立案风险:案件受理不及时,应立案不立案。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不按规定取证,调查审核不严格。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告知风险:办理中不履行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决定风险:违背民主集中制原则,违规决定。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送达风险:送达执行阶段制作文书不规范;不及时送达。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归档风险:案卷归档阶段擅自改动内容,不及时归档。 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 区划地名科负责人
34 对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等六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35 对慈善组织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36 对慈善组织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37 对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等五类情形的处罚 7 立案风险:发现或接到举报社会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经审查应予立案而未立案或立案不及时。 建立查处案件台帐,定期进行检查。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调查风险:调查取证时接受请托,办理人情案;伪造、丢失、损毁证据,不按规定取证。 1.规范处罚程序,指定专人负责,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调查取证可采取现场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审查风险:对调查结果不按规定进行审查。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建立集体审查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告知风险:在案件办理中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严格政务公开制度;2.实行一次性告知制。 社管局负责人
决定风险:不按法律和事实依据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 1.执行内部监督检查,纪检跟踪督察制度;2.严格层级审批制度;3.严格执行听证程序,重大案件必须集体讨论。 分管局领导
送达风险:不履行送达程序,未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1.加强内部监督检查;2.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执行风险:对已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不执行或不及时执行;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财物截留、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1.对案卷处理进行抽查,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监督;2.健全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 社管局承办人、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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