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安徽省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根据《商务部等6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装厨卫“焕新”工作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5〕29号)要求,现将我省2025年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贴产品范围
具体补贴产品类别执行《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详见附件),各市可围绕老年人家庭安防、厨卫改造等重点场景制定适老化改造整体解决方案或产品套餐,供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选择。补贴产品品种与商务领域超长期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补贴产品不重复。
二、补贴标准
消费者购买清单内产品,按照产品实际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和优惠后的价格)的30%给予补贴,单个产品类别最高补贴2000元,每位消费者合计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0元。已享受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的,2025年购买上述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交易行为地和产品收货地址均应在安徽省内。
三、补贴方式
个人消费者须在省服务平台(或与省服务平台实现对接的其它平台)报名。报名成功后,到参与商户购买清单内补贴产品,于支付环节按规定标准享受立减补贴。
四、参与商户确定和管理
(一)商户确定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市民政部门会同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县级审核、市级审定的流程,负责商户征集。征集工作可分批次进行,逐步增加。各市民政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建立统一补贴商品库,参与商户共享共用。各市参与商户和商品库录入省服务平台后报省民政厅备案。相关行业组织可制定产品推荐目录供各地参考。
(二)商户的基本条件。参与商户由各市结合实际确定,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从事清单内适用补贴产品销售的商户。线下大卖场管理公司可组织卖场内符合条件的经营商户统一报名,并承诺对场内参与商户相关经营行为负责。线上电商平台的商户由平台统一报名。
2.能够提供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等综合服务,并保证服务质量。
3.遵从本次补贴统一规范和要求,能够与省服务平台对接完成补贴商品信息上传、交易收单和支付等工作。
4.管理运营规范,诚信经营,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商户管理和相关义务。各市应按照参与商户“谁推荐(确定)、谁监管、谁兑现”的原则,组织开展商户报名、资金审核、日常监管等工作。线下商户原则上在其门店所在地报名,对异地报名的商户,审核确定其参与资格的市要落实主体监管责任,门店所在地的市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各市对参与商户及产品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不得以销售额、垫资能力等为由限制市场主体参与,一视同仁支持线上、线下经营主体,以及不同所有制、不同注册地、不同规模经营主体参与活动。
参与商户应做到补贴商品明码标价,补贴商品具有国标13位商品条码或企业商品编码,在经营场所(或网页)显著位置注明政府补贴优惠,公开承诺做到不“先涨价后打折”,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不捆绑、搭售,不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以及“退货不退补”,不以任何形式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如有上述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如发生消费者退货情形,商户应通过原支付渠道退还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并按活动有关要求将财政补贴资金退回指定的财政账户。
参与商户如果自愿退出,应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市级民政部门同意后终止参与资格,并清算补贴资金。参与商户如在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参与资格,并追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补贴资金申请和拨付
参与商户根据上月销售规模和垫付资金情况,向县级民政部门申请资金拨付;县级民政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补贴资金信息进行初审后报市级民政部门审核;市级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后向市级财政部门申请付款,市级财政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资金拨付。
各市在确保资金安全前提下,简化资金核销流程,缩短兑付周期,可采取提前预拨部分资金、滚动兑付资金等方式,减轻商户垫资压力。预拨资金时,应以商户在省服务平台上传的完整交易数据所对应的垫付资金为依据。
政策实施期结束后,各市民政、商务、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应于2026年1月31日前将补贴资金清算情况报送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六、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工作指导、活动监管等。省民政厅牵头负责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工作实施,征选省服务平台,指导各市民政部门做好参与商户征选等工作。省商务厅牵头负责与国家相关监测平台对接,指导各地商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综合协调,牵头做好资金分配,并根据各市使用进度等情况适时调整。省财政厅负责落实补贴资金监管,指导各市财政部门加强补贴资金管理、财会监督和绩效管理等。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指导各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市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加强统筹推进,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若某市用完中央资金额度(含地方配套资金),则超出部分由该市通过地方资金支持,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接续政策,确保平稳有序过渡。各地财政部门应保障政策实施期间第三方审核、抽查等服务所需资金。
(二)强化监督管理。各市民政部门应会同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可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现场检查、暗访等方式,加强交易行为和资金安全的全流程监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和政策实施环境。发现问题时,各市要第一时间采取约谈提醒、暂停或取消参与资格、公开通报等措施进行处置,及时追缴国家补贴资金;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厉查处。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各市有关部门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新媒体等发布相关信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增强政策知晓度。每个市、县(市、区)至少建立一个适老化改造产品展示中心,帮助老年人选择适配的适老化改造产品。各市民政部门应单独设立或依托当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设立居家适老化改造产品“焕新”补贴业务咨询热线,及时回应公众诉求,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间视情调整相关政策。
附件: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商务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2025年4月22日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产品建议清单
序号 |
类型 |
产品类别 |
功能简介 |
1 |
一、地面和门改造 |
地面防滑 产品 |
根据卫生间、厨房、卧室等地面防滑处理需要,配置防滑贴、防滑垫等产品,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2 |
下压式 门把手 |
可用单手手掌或者手指轻松操作,增加摩擦力稳定性,方便老年人开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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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门铃 |
供听力视力障碍老年人使用,包括闪光振动门铃、呼叫门铃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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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可双向开启的门 |
老年人跌倒后,可从外部开启,便于护理人员及时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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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斜坡辅具 |
对于不易消除的高差可选择斜坡辅具,实现高差的平稳过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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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卧室 改造 |
护理床 |
帮助失能老年人完成起身、侧翻、上下床、吃饭等动作,辅助喂食、处理排泄物等。 |
7 |
床边护栏 或者抓杆 |
辅助老年人起身、上下床,防止翻身滚下床,保证老年人睡眠和活动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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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防压疮床垫 |
避免长期卧床的老年人发生严重压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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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三、如厕洗浴设备改造 |
扶手等支撑装置 |
辅助老年人起身、站立、转身和坐下,包括高低处和过道扶手和抓杆类产品。 |
10 |
坐便器 |
蹲便器改坐便器或者配置马桶增高器、移动马桶、适老分体智能坐便盖、便盆、接尿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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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洗浴装置 |
更换浴帘、浴杆、配置恒温花洒,增加淋浴空间,必要时配置洗澡床,方便照护人员辅助老年人洗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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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淋浴椅 |
辅助老年人洗澡用,避免老年人滑倒,提高安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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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四、厨房 设备改造 |
适老可升降灶台 |
降低操作台、灶台、洗菜池高度或者在其下方留出容膝空间,方便乘轮椅或者体型矮小老年人操作。 |
14 |
适老升降吊柜 |
在吊柜下方配置开敞式中部柜、中部架,方便老年人取放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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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炉灶自动熄火保护装置 |
在火焰意外熄灭时,自动切断燃气供应,防止漏气,减少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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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五、物理 环境改造 |
自动感应灯具 |
安装感应便携灯,避免直射光源、强刺激性光源,人走灯灭,辅助老年人起夜使用。 |
17 |
电源插座及开关改造 |
配置智能插座,可联动控制实现对家电设备的用电监控和安全管理;配置大按键开关,便于老年人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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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防撞护角/防撞条、提示标识 |
在家具尖角或墙角安装防撞护角或者防撞条,避免老年人磕碰划伤,必要时粘贴防滑条、警示条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老年人认知特点的提示标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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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适老家具 |
比如换鞋凳、适老椅、床头柜、床边桌、餐桌、电动升降晾衣架、辅助起坐垫或沙发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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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六、智能 辅助产品 |
手杖 |
辅助老年人平稳站立和行走,包括三脚或四脚手杖、凳拐、助起坐垫等。 |
21 |
轮椅/助行器 |
辅助家人、照护人员推行/帮助老年人站立行走,扩大老年人活动空间。包括安全步态训练车、助老外骨骼机器人、四肢联动康复训练仪、下肢助行机器人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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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助听器 |
帮助老年人听清声音来源,增加与周围的交流,包括盒式助听器、耳内助听器、耳背助听器、骨导助听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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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健康监测产品 |
配备毫米波雷达睡眠监测仪,理疗电烤灯、实时心电监护系统、多参数监护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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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防走失装置 |
用于监测认知障碍(失智)老年人或者其他精神障碍老年人定位,避免老年人走失,包括防走失胸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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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环境监测设备 |
安装在居家环境中,用于监测老年人动作或者居室环境,发生险情时及时报警。包括红外探测器、跌倒(坠床)监测雷达、生命体征监测雷达、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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