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2024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4-04-01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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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各级安委会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三个狠抓”专项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依法治理,推进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强化安全意识提升

(一)组织培训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关于安全工作的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安全生产专业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民政服务机构全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对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采取召开现场会、通报、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各类人员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二)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主题活动,强化社会面的安全意识,广泛形成重视安全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局养老服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三)提升防灾能力。

1.强化灾害防范化解意识,加强清明节等重点时段祭扫服务保障,积极倡导文明祭扫,防止祭扫活动引发火灾。(责任单位:局社会事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2.密切关注极端气候、地质灾害的预警和应急响应,健全机构临灾关、停机制,提高民政服务机构紧急疏散避险的能力,组织安排危险地区民政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及财产安全转移等工作。(责任单位:局养老服务科、局社会事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3.极端气候、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督促指导各地及时将符合临时救助或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受灾群众,按规定程序纳入保障范围。(责任单位:局社会救助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4.培育防灾减灾救灾社会组织。大力培育、孵化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各专业类型的社会组织,支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责任单位:局社会管理局、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5.加强应急预案演练。按照“一院(机构)一策”要求,督促指导本地区民政服务机构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完善安全应急预案。每个民政服务机构要在应急、消防等部门指导下,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机制,确保机构内工作人员和有行动能力的服务对象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掌握基本应急处置措施,并具备一定自救互救能力;及时总结评估演练情况,完善应急处置流程,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局养老服务科、局社会事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二、深化安全专项整治

(四)扎实推进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针对“九小场所”中的嵌入式养老机构、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要严格落实机构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台账,明确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制定、发布消防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配齐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建筑场所确保无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建筑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保持畅通;坚决杜绝私拉乱接电线、违规充电等现象。重点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等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局养老服务科、局社会事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五)加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重要举措,全面排查整治未安装燃气报警器及管道老化等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关键环节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管控。通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组织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等方式,提高机构内服务对象及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局养老服务科、局社会事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六)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品及用餐安全相关制度和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2024年底前实现100%全覆盖。(责任单位:局养老服务科、局社会事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七)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打击养老诈骗宣传活动。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切实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做细做实,教育引导民政服务对象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共同守护幸福生活。(责任单位:局养老服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八)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委办、消安委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市民政局3月底前制定并落实民政领域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各县(区)民政局分别制定本单位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子方案。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责任单位:局养老服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九)开展消防知识专项培训。加强对《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传解读,通过案例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不断提高机构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各县区民政部门与属地消防部门或消防培训机构联合办班,通过分片、集中授课,确定授课时间,通过培训、考核合格,每个机构培养懂操作、会操作的“消防明白人”不少于2人。(责任单位:局养老服务科、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三、严格安全责任落实

(十)压紧监管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健全完善工作例会等制度。局相关科室要注重统筹协调,结合季节变化、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特点,推动有针对性落实防范应对措施,对各级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各县(区)民政局要编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推动“三管三必须”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十一)抓好督导检查。市县民政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督导检查实施方案,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突出问题导向,成立督导检查组,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以真督实导查找各县区安全生产领域源头性、根本性问题。(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十二)严格问责问效。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重大事故隐患,对检查“应发现未发现”、“零问题”、“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县(区)进行约谈通报。(责任单位:局相关科室、各县(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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