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10-1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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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民政局政风行风热线(第五期)

    上线时间:2023年10月16日   上午11:30—12:00

上线内容:

主持人好,听众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很高兴我和我的同事们再一次走进市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间,与广大听众朋友们沟通、交流,解答咨询、解决诉求。

今天,我们利用这次“上线”机会,主要就《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有关问题进行政策宣讲和解读,同时,就听众朋友提出的意见、诉求进行解答。我们将在“线上”真诚地为广大听众朋友们服务。

谢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保障体系,加快实现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按照《民政部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民发〔2022〕83号)要求,2022年11月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主持人:朱局长,请问这次出台的《通知》,是如何加大扩围增效工作力度的?也就是说我们的发力点在哪?

答:好的,主持人,这次安徽省出台的《通知》,扩围增效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规范完善低保准入条件

落实《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规定,在综合考虑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等基础上,做好低保审核确认工作。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殊身份等为由,或者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不得仅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低保范围。采取“劳动力系数”等方式核算申请家庭收入的,要客观考虑家庭成员实际情况,对确实难以就业或者较长时间无法获得收入的,根据家庭实际困难情况综合判断是否纳入低保范围。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可以参照“单人户”提出低保申请。依靠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以视情适当豁免,符合条件的,纳入低保范围。

(二)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

合理设置低保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条件,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调整。健全完善低保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方法,综合考量其家庭财产市值、实际营收情况以及其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等情况,实事求是予以认定。鼓励各地在申请环节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等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要求后,可以不再索要有关证明,直接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等工作。

(三)细化低保边缘家庭认定条件

低保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低保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1.5倍低保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相关规定的家庭。鼓励各地制定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认定标准。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主持人:朱局长,《通知》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急难临时救助,我们实际工作中具体指哪些呢?

答:(一)加强对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的临时救助

加强临时救助与就业、失业保险等政策衔接,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临时遇困人员渡过生活难关。对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3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参保失业人员,未纳入低保范围的,经本人申请,由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

(二)加强因疫情灾情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群众的临时救助。疫情发生期间,及时将受疫情影响暂未就业、基本生活面临困难的大学生,以及其他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或者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加强临时救助与受灾人员救助政策的衔接,对经过应急期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较大困难的受灾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因灾返贫。对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基本生活影响较大的困难群众,可按照《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一年内最多给予两次临时救助。充分发挥县级社会救助协调机制作用,对有特殊重大生活困难的群众,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给予妥善解决。

截至目前,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4859人次,支出资金1019.36万元;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救助11509人次,支出资金874.23万元。

三、朱局长,我市在贯彻落实《通知》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民政部门作为兜底保障部门,多措并举抓好各项工作落实,把社会救助各项政策落实落细,进一步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一是修改完善相关政策。2022年,我市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关于《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六安市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78号),今年,我市将依据省厅刚刚印发的低保操作规程和临时救助操作规程,结合我市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细化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出台我市相关社会救助政策规定,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政策。

二是规范基层社会救助办理。我市着力在基层规范化管理上持续用力:一是规范办理流程。压实县区属地管理职责,督促乡镇(街道)把好申请、核对、核查、审核确认和档案管理等环节,规范办理流程,按规定时限完成审核确认工作。二是规范档案管理。去年,我市落实省厅关于基层管理工作要求,全市召开基层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现场会,着力打造样板示范,进一步统一档案标准要求,推动建立救助工作档案全程“电子化”,确保人员变动有交接、档案管理可追溯、工作衔接有依据,以点代面,全市复制。目前全市基层档案实现了“六统一”要求,形成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员会三级档案管理体系。三是加强队伍建设。目前,我市140个乡镇(街道)1969个村(社区)配备339名专职人员和1969名社会救助协理员,为基层人员经办力量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各地各级注重加强政策业务培训,为基层业务经办工作提供坚实“后座力”。

三是加大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贯彻落实省、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暂行办法文件要求,健全多部门联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加强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救助工作。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对符合条件的,分层分类及时纳入社会保障,实行动态清零。目前,全市共有城乡低收入人口28.43万人,其中低保对象19.7万人、特困供养对象4.8万人、低保边缘家庭1.06万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2.33万人、支出型困难家庭0.5万人、其他低收入人口数357人。

结束语:

朱局长:主持人,听众朋友们,感谢大家的陪伴,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们民政工作的关心关注,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效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认真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严实的工作作风和更高的工作标准全面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也恳请社会各界给予我们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最后祝广大听众朋友们工作愉快,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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