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56号提案
办理情况的复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3-07-0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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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来斌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行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办理,现将涉及民政及有关部门职能工作情况答复如下:
    殡葬管理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常抓不懈。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政策法规,市政府坚持把强化殡葬管理和移风易俗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行动任务、重大社会治理变革和重大民心工程来抓,加强殡葬设施建设,推进文明祭祀,强化殡葬行业监管,我市殡葬改革不断深入,殡葬事业有了长足进步。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和互联网等大众传媒工具,通过印发宣传资料、制作宣传展板、出动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次、多样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大力倡导尊老敬老、厚养薄葬和丧葬新观念、新风尚,引导广大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杜绝封建迷信丧葬活动,自觉接受现代文明的殡葬方式,积极支持殡葬改革工作,努力营造政府主导、群众配合的殡葬改革良好氛围。
      2.强化整改建管并举。一是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建设,始终坚持规划先行,编制了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在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严格落实耕地、林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有序推进了农村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和管理。二是优化公墓选址,细化设施标准,明确公墓数量、位置和规模。殡葬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批复后,将其纳入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纳入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落实空间保障。三是积极推行火化全覆盖,持续加大城乡公墓建设,截至目前全市130个乡镇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充分满足逝者骨灰集中安葬需求,源头上有效的杜绝散埋乱葬或二次装棺再葬现象。
      3.加强监管强化服务。目前我市经营型公墓有9座,市城区有5座,霍邱、金寨、舒城、霍山县各1座,我市主要以公益性公墓安葬为主,经营性为辅。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政府定价目录》,经营性公墓墓地价格不属于政府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其经营收费行为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根据《安徽省政府定价目录》,公益性公墓价格根据属地由各级民政部门提出定价建议,发改部门审核后依程序提请市政府批准,目前公益性公墓定价原则为保本微利或不盈利。二是开展森林督查及日常监管。利用森林督查卫片影像和林长日常巡林,做到违法破坏森林资源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三是做好公墓建设林地保障。2022 年保障了10宗公墓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使用林地面积21. 8538公顷;四是加强公墓违法对接。发现公墓违法违规使用林地后,按照林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后,将相关情况告知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牵头,林业部门配合,负责后期的整改工作。五是规范我市公墓建设,保障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做到庄严肃穆、环境优越,让逝者有尊严、丧属有安慰。
      4.加大资金投入渠道。近年来,市县各级财政部门将殡葬事业经费列入同级预算, 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2021-2023年,全市财政投入资金1.3亿元支持殡仪馆运营管理、困难群众殡葬救助等方面;争取专项债券资金1亿元推进裕安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增强殡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民政部门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对本辖区内散埋乱葬,占用耕地、林地、基本农田的坟墓全面排查,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二是持续加大公墓建设,完善公墓配套设施设备,健全公墓管理制度,强化公墓管理人员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多方位,多维度满足不同群众治丧需求。三是政府负责、民政牵头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殡葬工作督导专班,采取宣传引导、政策解读、座谈交流、入户走访、检查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农村治丧工作,对公墓收费、农村违法违规散埋乱葬、占用耕地林地等不良现象将依法、依规、依据查处,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低俗丧葬陋习,大力倡导群众节地、生态、绿色、环保安葬方式,树立健康、文明殡葬改革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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