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2023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进展落实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民政部门2023年第一季度重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稳步提升民政服务设施建设
1.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2023年全市需新增村级养老服务站183个,已完成新增117个,完成率达64%。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村级养老服务站701个,覆盖率占全市1795个行政村的39.05%,即将完成年度全市覆盖率达40%的目标。
2.新增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2023年全市需新增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42个,已完成16个,完成率达38%。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16个,覆盖率占全市140个乡镇(街道)的11.4%,任务完成达序时进度。
(二)强化农村居民兜底保障
1.提高社会救助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我市农村低保标准为689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标准为896元/人/月。目前,全市保障农村低保对象17.16万人,资金3.33亿元;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水平达482.61元/人/月。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73万人,资金1.83亿元。为落实“十四五”期间全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年增幅不低于4.5%的要求,目前已完成上年度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可支配收入等数据梳理,于6月底前完成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工作。
2.落实残疾人保障制度。全市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认定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达100%。截至2023年4月底,发放8.23万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680.185万元,发放8.7万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828.5675万元。2402名重度残疾人享受了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租赁金额达216.38万元。
3.完善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构建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网络, 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截至目前,共摸排城乡低收入26.82万人,其中农村24.23万人;已纳入保障24.99万人,保障率达93%。加大低保边缘家庭人员认定,适度扩大低边对象,实现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截至目前,共将895户1132人纳入低保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高质量推进民政服务设施新增任务完成。一是加快建设进度,督促县区按照建设规范确保年底前实现全市村级养老服务站覆盖率达40%、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覆盖率达30%。二是积极提升服务设施实效。丰富村级养老服务站为周边老人提供助医、助洁、康复、探访等服务;打造示范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力为服务对象提供规范化、专业化、精准化服务。
(二)高标准落实民政服务对象兜底保障政策。一是健全完善“8+1+N”社会救助体系,压实主动发现机制责任,实现“政策找人”。二是逐步提高社会救助保障水平,完善救助资金投入正常增长机制,6月底前完成社会救助提标工作,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三是开展“深化社会救助综合改革,推进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创建活动,6月底前在霍山县试点推行“物质+服务”多元化社会救助模式,经验成熟后推广。四是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做到应补尽补,应退则退动态管理,防止重、漏、错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