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市级社会组织检查抽查的通知
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规范社会组织行为,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的规定,现就开展2023年市级社会组织检查抽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查时间
抽查分两批进行。第一批于2023年8月10日至9月10日,被抽查单位需在8月18日前准备好相关备查会计资料,主动与抽查机构进行对接;第二批于2023年9月23日至10月23日,被抽查单位需在9月30日前准备好相关备查会计资料,主动与抽查机构进行对接。
二、实施机构
市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六安思则会计师事务所实施2023年市级社会组织检查抽查。抽查费用纳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经费统一支出,无需被抽查社会组织承担。
三、抽查数量
本次共抽查社会组织50家,分两批进行。其中,社会团体34家,社会服务机构14家,基金会2家。
四、抽查内容
对被抽查社会组织自成立之日起的会计报表、相关账簿进行抽查审计;查看会计核算、财务管理是否规范;核对是否存在重大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五、抽查重点
(一)检查财务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接受捐赠、资助的账务处理、开据票据及使用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的情况;开展经营活动的收入和捐赠收入是否纳入社会组织账户;捐赠或转赠过程中是否存在牟利和其他财务管理问题。
(二)收费情况。会费收支情况;开展业务培训及收费情况;开展与业务范围相关的技术审查、论证、评估、检验、评价、检测、咨询等服务及收费情况。
(三)支出及关联违规情况。是否存在负责人、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侵占、私分、挪用社会组织财产,通过不合理列支业务活动成本和管理费用等支出、关联方交易或资金占用等牟取私利,挥霍浪费社会组织资金或公共资源等问题。
(四)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
对社会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工作是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的重要举措。请各有关社会组织积极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抽查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相关材料和数据,确保检查抽查顺利开展。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或拒绝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抽查工作。社会组织不按规定积极配合检查抽查工作的,市民政局将依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
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局:邹邦翠 3378132
市思则会计师事务所: 李爱明 18956491588
2023年8月10日
附件:
2023年第一批市级社会组织检查抽查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六安市曳步舞协会 |
2 |
六安市青少年足球协会 |
3 |
六安市退役军人创业者协会 |
4 |
六安市破产管理人协会 |
5 |
六安市宏兴工程机械商会 |
6 |
六安市汽车经销商商会 |
7 |
六安市电动车行业商会 |
8 |
六安市新材料协会 |
9 |
六安市数字创意与现代服务产业协会 |
10 |
六安市绿色食品行业协会 |
11 |
六安市网球运动协会 |
12 |
六安市万兴悠然公益协会 |
13 |
六安市佛教协会 |
14 |
六安市青年书法家协会 |
15 |
六安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
16 |
六安市金融学会 |
17 |
六安市之恩公益慈善协会 |
18 |
六安市金寨县见义勇为基金会 |
19 |
六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百胜社区卫生服务站 |
20 |
六安市四叶草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研究中心 |
21 |
六安市新思路金融培训学校 |
22 |
六安市暖阳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23 |
六安市启众职业培训学校 |
24 |
六安市银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25 |
六安市启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