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1-10-1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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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调查核实,六安地区药学会、金安国际交流中心、六安腾挪架太极拳培训推广中心、六安市渣土行业协会、六安市油桃种植协会、六安市蔬菜产业协会、六安市社会力量办学协会、六安市启航教育培训学校、六安市宁德商会、六安市车辆节能减排【CNG】技术推广中心、六安市茶叶商会、六安市服装协会等12家社会组织已连续3年以上未按照规定参加社会组织年度检查,该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拟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通过登记地址、电话、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与以上12家社会组织取得联系,我局已于2021年 8月13 日在市民政局官网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进行了公告送达,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相关陈述、申辩及听证申请。现我局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请以上12家社会组织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自行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安徽省民政厅或六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本决定的执行。

联系人:丁晓嵩  胡昕宇

联系电话:3379065  3378132

联系地址: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民政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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