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规定:临时救助标准参照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 2-10 倍。困难群众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情况特殊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最高可以给予不超过 2万元的临时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