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民生工程绩效自评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2-01-06 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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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提升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我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及时出台关于印发《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民养〔2021〕6 号)为推进我市特困人员供养及机构运行维护民生工程工作,细化任务分解,提高服务质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强化宣传力度,紧抓项目序时进度,提前超额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工程绩效评价指标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自评,自评100分,具体如下:

一、投入(20分)

(一)项目立项10分,自评10分)

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划分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按类别实施综合定额补助管理。为进一步落实特困供养人员待遇,根据《六安市特困供养机构供养人员生活费支出标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管理,逐步提高供养水平。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关于推进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的指导意见>》(六民养〔202120),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

市、县项目建设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工程监管制和合同管理制等相关要求。县民政部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排定项目实施年度和建设规划,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和履行工程建设相关要求和程序,做到了工程绩效目标,清晰、细化、可量化的目标值,与年度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实施经费与预算确定的资金量相匹配。

(二)资金落实(10分,自评10分)

2021年以来,共投入资金2700余万元,对19所县(区)级特困供养机构厨房、餐厅、活动室、办公用房和院民房间等用房进行改造;配置基本的生活设施和护理型床位;进一步完善排水、消防、绿化等各项基础设施。

二、过程(30分)

(一)组织实施(20分,自评20分)

1.制度健全。制定了《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六民养〔20216),《关于印发<六安市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民养〔202113)等文件,进一步细化了管理措施,落实了属地管理主体责任。

2.管理规范。审核审批特困供养对象,严格遵守“个人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的审批程序,坚持“一评二核三榜”制度,即村(居)民小组讨论和村(居)委会民主评议,村(居)委会、乡镇街入户核查、民政部门逐户核查并走访周边邻居,村(居)委会初审公示、乡镇街审核公示、民政部门审定公示等工作程序。

3.过程监管。一是对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的基本生活保障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按月实施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保障,死亡人员次月及时取消;二是对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和公开公示;三是对特困供养对象资金使用发放情况进行公开并坚持长期公示;四是在民生工程每季上传系统公示,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市民政部门联合市纪委监委还适时对特困供养对象待遇落实情况和机构运行维护进行专项检查督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档案管理。一是供养对象档案实行县(区)、乡(街道)两级管理;二是做到一乡(街道)一柜,一村(社区)一档,建立县(区)、乡两级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基础信息数据库,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数据的维护

5.制度执行。一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管理规定;二是供养服务机构遵守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单位各项管理制度。

6.信息建设。一是按规定时间报送民生工程等相关报表;二是已将特困供养服务机构信息录入金民工程系统。

7.消防许可。一是全市195家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消防许可或备案率 100%。二是全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按要求公示规定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三是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8.监督检查。一是不定期组织开展了专项检查或督查,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2021年市民政局联合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季度开展1次特困供养机构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是对机构运行维护情况、特困供养对象政策落实情况以及特困供养机构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食堂食品安全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就现场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就限期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书,整改率达100%。

9.资料报送。一是按月报送民生工程报表,及时报送省市主管部门要求各类资料;二是提供的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三、财务管理10分,自评10分)

一是制定了相应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二是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三是实行专款专用、专项核算,项目配套资金及时纳入年初预算管理。四是建立月报告分析机制,不定期开展资金专项督查,将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挂网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产出(25分,自评25分)

 一是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全部纳入保障范围。二是基本生活保障达到规定标准。三是护理标准达到规定标准。四是定额补助按规定标准足额及时发放。五是实际保障人员与档案资料记载的人员一致,达标率100%。

五、效果(25分,自评25)

市民政部门采取随机抽查,县区民政部门采取全覆盖随访以及实地调查的办法,落实相关政策保障率达100%,得到了社会各界人士的赞誉,全年项目工作无不良事件发生,无媒体曝光、上访、举报等情况。

综上所述,我市2021年度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维护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

 

 

                   六安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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