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六安市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按照市民生办《六安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民生工程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21〕21号)要求,现开展2021年度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民生工程自评,报告如下:
一、投入(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一)项目立项(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1.绩效目标合理性(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3分)
脱贫攻坚顺利结束以来,我局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有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安徽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应救尽救、公平公正原则,不断完善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结合、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织密兜牢特困供养对象保障网。凡是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三个条件的,全部纳入特困供养保障。绩效目标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党委政府决策,能够体现对供养对象基本生活的保障程度。
2.绩效指标明确性(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5分)
根据市民生办2021年33项任务分解表,市民政局今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目标任务是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保障特困供养对象50419人,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今年我市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为62.79%,达到55%集中供养率的要求,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6月28日,市政府印发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1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1﹞99号),自7月1日起将我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819元/人/月提高到857元/人/月,全护理人员照料标准350元/人/月,半护理人员照料护理标准170元/人/月。截止12月底,全市共保障特困供养人员49647人,累计发放资金5.00亿元,其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8988人,发放资金4.93亿元。
3.响应政策(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4月,市民政局依据省政府下发《关于2021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1〕24号)要求,联合市财政局印发了《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六民社救〔2021〕2号),从指导思想、保障对象、保障标准、实施程序、动态管理、资金筹措及管理、保障措施等七个方面制定细则,落实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职责,扎实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民生工程,兜牢特困人员供养对象基本民生保障网。
(二)资金落实(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1.资金到位率(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4分)
截止12月底,全市共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90万人,其中集中供养0.66万人,分散供养4.24万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4.93亿元。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2.资金到位及时率(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3分)
各县区均实现基本生活保障费按月发放,定额补助按规定标准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及时达到100%。
3.非财政资金筹集(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3分)
各地均建立了非财政资金筹措机制,且筹集资金达到财政资金比率1%。
二、过程(指标分值30分,自评得30分)
(一)组织实施(指标分值20分,自评得20分)
1.管理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六民社救〔2021〕2号),织密特困供养对象安全网,兜牢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底线。
2.制度执行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各县区严格贯彻省、市相关政策精神,特别是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21〕4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开展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供养工作。截止12月底,全市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90万人,累计发放补助资金4.93亿元。
3.信息建设(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每月按规定时间将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信息录入六安市民生工程信息管理平台,并分别向省民政厅和市民生办报送民生工程等相关报表。
4.动态管理(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3分)
根据《六安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方案》,各县区均出台了贯彻落实文件,建立了特困供养的基本生活保障动态管理机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市、县两级每月在网站上对特困供养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和公开公示,同时对特困供养资金使用发放情况进行公开公示。
5.档案资料(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各县区均实行供养对象档案县(区)、乡(街道)两级管理制度,一乡(街道)一柜,一村(社区)一档,各县区民政部门相关档案资料齐全。
6. 管理服务规范(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由“六安市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行维护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体现)
7.安全管理
(由“六安市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行维护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体现)
8.机构消防许可或备案(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由“六安市2021年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运行维护民生工程绩效评价报告”体现)
9.监督检查(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扎实开展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工作和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巩固提升行动,共排查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困难户19450人,其中纳入低保特困1916人、实施临时救助495人次、未纳入但需继续监测15023人。为提升我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印发《社会救助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建立以日常监督、网络监督为基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实现常态化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模式。规范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监督工作,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开展社会救助绩效评价工作,对各县区社会救助工作展开全覆盖式随机抽查,推进以评促优、以评促改。
10.资料报送情况(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3分)
各县区民政部门提供资料及时,资料齐全、真实、准确。
(二)财务管理(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1.财务制度健全性(指标分值1分,自评得1分)
《实施办法》规定了特困供养资金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分散供养人员的特困生活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集中供养人员生活补助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特困供养机构账户,符合相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2.资金使用合规性(指标分值4分,自评得4分)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有关文件的规定,实行专账管理,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3.财务监控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2分)
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全省民政系统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通知要求,市民政局坚持问题导向、统筹结合、分工协作,采取随机抽查、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于5月至11月份阶段的开展了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资金,审查救助补贴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及时整改死亡冒领救助金等情况,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
4.经费发放管理(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3分)
各县区民政部门均能及时汇总特困人员信息并于每月末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支付申请,分散供养人员的特困生活补助资金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各项经费均按规定发放到位。年末资金无结余。
三、产出(指标分值25分,自评得25分)
项目产出(指标分值25分,自评得25分)
1.实际完成率(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8分)
我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按照我市《困难人员救助暨困难职工帮扶实施方案之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六民社救〔2021〕2号)文件规定,特困人员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不低于基本生活标准的10%。2020年六安市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20230元/人/年,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11507元/人/年。2021年我市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调整为857元/人/月,全护理人员照料标准350元/人/月,半护理人员照料护理标准170元/人/月,均完成目标任务。
2.完成及时性(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8分)
各县区均严格落实保障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将符合条件的保障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基本生活保障费按月发放,定额补助按规定标准足额及时发放。
3.质量达标率(指标分值9分,自评得9分)
通过随机抽查方式,现场核实实际保障人员与档案资料记载的人员均保持一致,质量达标率100%。
四、效果(指标分值25分,自评得25分)
项目效益(指标分值25分,自评得25分)
1.社会效益(指标分值8分,自评得8分)
通过随机抽取方式,受访供养对象均表示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2.可持续影响(指标分值7分,自评得7分)
积极推动各县区完善社会救助主动发现网络和快速响应机制,依托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建设,发挥常态监测、快速预警功能,设立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村级互助社主动发现作用,推进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救助主动发现责任机制不断完善。持续加强村(社区)主动发现职责落实和网格化管理,发挥民政专干力量,推进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建立了救助管理信息员(联络员)制度。
3.社会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10分)
今年以来,我局紧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民生工程宣传月等重点工作,以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发布会、微信公众号等为载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宣传台等宣传媒介展开了深入宣传工作,消除政策覆盖盲点,共印发政策明白纸20余万份、发放宣传品800余份。各县区均开展了民政民生工程和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宣导工作,采取摆放宣传展板、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宣传效果显著。经调查,社会公众、受益对象社会满意度达到100%。
综上,六安市特困人员供养民生工程绩效评价自评得100分。
六安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