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四项措施落实“汛期、旱期”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金安区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05-11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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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区民政局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做好我区“汛期、旱期”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确保特殊困难群体生命健康安全和生产生活稳定。

密切关注特殊困难群体。各乡镇(街)结合中心工作,迅速开展“汛期、旱期”特殊困难群体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城乡低保,分散特困供养,困境儿童,孤寡老人,生活自理能力不足、赡(抚)养缺失或照护不到位的空巢老人和留守老人,生活照料存在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对象的生产生活状况、房屋安全状况、面临的困境状况、急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做到底子清、情况准。

全面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区民政局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人员组成的防汛抗旱工作机构,制定民政系统防汛抗旱工作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村(居)要加大巡查力度,全面建立区、乡镇(街)和村(居)三级快速响应机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帮助、及时救助”。

及时落实关爱帮扶措施。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充分发挥乡镇(街)、村(居)委会、网格员(小区物业、村民组长、党员)和爱心人士、志愿者等综合力量,进行进行定期联系走访,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关爱帮扶志愿服务。对因汛期、旱期导致临时性生活存在困难的,及时予以临时救助;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对住房安全存在隐患的,及时转移安置;对生产生活和饮用水存在困难的,及时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

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区民政局建立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乡镇制度,明确联络员。各乡镇(街)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紧急事件及时上报处置,切实做好汛期、旱期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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