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规财科发布时间:2021-04-30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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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六安市民政局 特困人员供养补助资金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102号)、《安徽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皖民社救字﹝2017﹞129号)、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20﹞25号)、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71号)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 不低于当地城乡上年度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 城市特困1032元/人/月,农村特困819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4-3379224
六安市民政局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省政府令268号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2019﹞56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71号) 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城乡居民 各市根据本地区低保标准占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比例,以及本地区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可支配收入年增长情况,合理测算、科学制定低保标准 城乡低保63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审批-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4-3379224
六安市民政局 临时救助资金 安徽省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修改《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皖民社救﹝2019﹞57号)、 六安市临时救助操作规程(六民社救〔2018〕15号 ) 国家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救助 临时救助标准一般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采取一次性救助的方式。各地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救助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困难类型、困难程度、刚性支出额度以及解困期限等因素,分类分档合理确定临时救助标准,并适时调整 临时救助标准参照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急难型救助对象:户均救助标准不得低于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倍。支出型救助对象: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10倍;对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可视子女就读中小学、中高职、高等教育情况,结合教育费用按类别给予比例或定额一次性救助,救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我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2-6倍。困难群众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情况特殊的,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最高可以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临时救助金。

个人申请-乡镇(街道)审核-县级民政部门或授权乡镇(街道)审核审批-实物救助或财政部门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实物现金发放 及时发放 0564-3379224
六安市民政局 价格临时补贴 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民政厅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价格临时补贴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20〕24号) 涉及民政部门的补贴对象为低保、特困人员 各地根据当月物价上涨情况实际测算 根据我市当月物价上涨情况实际测算 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我市及时测算、审批,足额发放补贴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价格联动机制启动后及时发放 0564-3379224
六安市民政局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3、六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原有政策范围内中的残疾人 一级、二级800元/人/年,三级、四级400元/人/年 一级、二级800元/人/年,三级、四级400元/人/年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4-3379229
六安市民政局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1、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2、安徽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3、六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方案》 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60元/人/月 6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残联审核-县民政审定-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4-3379229
六安市民政局 农村孤儿基本生活补助资金 1、《安徽省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2、《六安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方案》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散居孤儿不低于105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450元/人/月 散居孤儿不低于115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不低于1600元/人/月 个人申请-乡镇初审-县民政审核-县财政打卡发放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月发放 0564-3379229
六安市民政局 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资金 1.《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皖政办〔2018〕6号)2.民生工程实施办法养老服务和智慧养老实施方案 我市80周岁以上老年人

标准由市县民政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协商确定 80-89周岁每人每年20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4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 由高龄老人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会申请

、乡镇(街道)审核,县(区)民政局、财政局审批,发放补贴。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或打卡发放至补助对象银行账户 按月发放 0564-3379230
1、填表说明:主管部门:填写单位名称;补贴项目:各部门依据最新政策,动态调整;政策依据:填写最新的文件名称和文件;补贴对象:享受补贴的条件,填写到户还是到人;补贴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省级标准、市级标准分别填报;申领流程:简单填写申请补贴的过程;发放方式:通过“一卡通”发放或通过其他方式发放;发放时间:按月、季、年度发放;咨询电话:填写主管部门科室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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