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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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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公开六安市民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5号楼4楼办公室,邮编:237000,电话:0564-3379927)。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六安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民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民政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推动民政工作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现将政务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5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托部门门户网站,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组织管理、残疾人两项补贴、慈善事业等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办事指南等信息,本年度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20条。制定《关于加强突发重大疾病、突发事故等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的通知》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六政办秘〔2024〕17号文件部分内容进行修改的通知》,并配套解读,确保政策传达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执行《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各项规定,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规范受理、审查、答复流程,强化内部协同和合法性审查,确保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应社会关切。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通过依申请公开平台办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对拟公开信息的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和文字关。严格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开展门户网站安全管理自查自评,确保信息安全。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流程,动态调整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栏中新增公开本部门文件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紧紧围绕民政中心工作,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建设标准,持续规范优化栏目设计与内容发布等工作,2025年度共发布信息386条。二是明确网站专人专管。明确1名专职人员,做好网站日常运营维护,及时更新栏目信息、做好网站纠错、办理留言答复等,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三是注重“六安民政”微信订阅号日常运维,发布民政动态信息,推送重要转载、政策解读等热点信息,2025年度共推送信息1006条,订阅量达37443人次。

      (五)监督保障

      市民政局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定期组织自查自纠,积极整改市政务公开办定期下发的工作提示和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常态长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民政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与文件起草未同步组织和部署,导致政策解读相对滞后的问题。下一步,市民政局将进一步完善文件制定流程,确保政策解读与文件制定同频同步,在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发布政策解读,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并熟悉政策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六安市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六安市民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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