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15-01-1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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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公开方式,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所做的工作

      (一)组织领导机制健全

      针对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明确分管副局长鲍远新同志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安排,制定了《六安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全面梳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为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局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工作措施,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了信息公开宣传活动,制定了《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总结,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同时,我局还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六安市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办法》、《六安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做好民政信息公开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此基础上,我局还积极地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电子政务信息培训,提高了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

      (三)公开工作制度完善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健全和完善了民政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出台了《六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和《六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办法》和制度从要求原则、履行职责、公开范围、公开方式和程序以及监督和保障方面,对我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和规范,通过健全和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保密审查、考核、责任追究、政策解读、年度报告、监督检查等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制度,有力地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主动公开内容准确

      公开指南规范编制、及时更新,能按新版基本目录规范发布信息,及时公开政府信息,2014年发布的信息和政策文件无“空白月”现象。

      我局进一步规范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把关信息公开审批程序,按照“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等信息不公开外,对本单位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政策法规、行政执法、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新闻发布会、日常动态、宣传培训、监督保障等有关信息内容对外公开。同时,我局还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转变,进一步提高民政信息公开的质量。我们主要做到“四个更加”:一是公开内容更加准确,对民政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信息公开的力度。四是公开事项更加规范。政府信息的标题、正文、组配分类、主题导航、发布文号、关键字、发文日期、附件上传等核心元数据格式齐全、规范、准确。对局承担的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建立专题并及时公布信息。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我局还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民政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在此基础上,建立了《六安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制度》,按时发布年报,年报内容完整。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与局门户网站信息整合,实现数据同步,信息共享。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2014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以规范、高效、便民为原则,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统计报送工作,按要求每季度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六)保密审查工作认真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始终坚持把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六安市民政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保密审查职责、分工。政府信息公开由局办公室吴翔同志发布,办公室主任王智负责审核,分管副局长鲍远新审批,坚持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坚持“一事一审”,及时更换局拟稿封面,且拟稿封面具有文件公开属性审查功能。一年来,我局没有发生以保密为由不履行信息公开,无泄密行为。

     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2014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引发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无一起复议和应诉案件。

      二、主要成效

      在民政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注重创新思路,做到“四个结合”:即把信息公开与目标考核相结合;把信息公开与社会服务承诺相结合;把信息公开与开展行风评议相结合;把信息公开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通过“四个结合”,有力地推进了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促进了领导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通过民政信息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及时了解当前我局各项政务活动,提高了干部群众参与政务建设的积极性,同时也提高了领导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2、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民政信息公开,“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得到了更好落实,有效地规范了行政行为,杜绝了不公正、不公平现象的发生,改进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形象。

      3、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民政政务信息公开使得政府的各项施政行为均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提高了工作透明度,推动了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

      4、促进了依法行政。通过民政信息公开,使局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了依法行政,提高了依法办事的水平。

      5、改进了干部作风,密切了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信息公开,改进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民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按照当前的社会形势和要求,我们的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项目、内容、形式、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认知度,推进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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