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社会福利院ICF评估与训练系统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5-11-28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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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LARX-20251105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社会福利院ICF评估与训练系统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鑫泽汇(安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肥新站高新技术开发区站北社区淮海大道1188号京商商贸城J区商业OL315、OL316、OL317号

    成交金额:大写贰拾柒万陆仟元整;小写:¥276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ICF评估与训练系统-ASD

品牌:爱斯康德;

规格型号:ASDRe-ICF-01S;

数量:1套;

单价:276000.00元/套;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健康苑小区10幢203商铺,联系电话:1895644667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社会福利院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辅路与春华路交叉口南160米

联系方式:0564-363151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健康苑小区10幢103商铺

联系方式: 0564-5380929  

 

六安市社会福利院

六安市瑞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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