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试行低保员综合绩效考核
近日,金安区民政局出台《金安区低保员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旨在通过制定激励机制,有效调动低保员工作积极性,提高全体低保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办法从考核组织方式、考核等次确定、考核结果运用、监督管理等四个方面明确了低保员综合绩效考核量化指标,区民政局成立绩效考核领导组,明确人员和机构,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情况,综合低保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对低保员进行全方位的考核评价。
《办法》的出台,打破了过去对低保员单一考核的方式,建立奖勤罚懒的激励机制,激发了低保员工作活力,是提升低保员队伍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的有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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