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县“五结合”做好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问题整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霍邱县民政局发布时间:2020-06-29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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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乡镇自查与县级督查相结合

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分别对兜底保障政策的落实、资金发放、动态管理开展自查,如实摸清兜底保障工作情况底数,着力解决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县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结合乡镇自查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督查,重点核实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和截留、滞留社会救助资金的情况,切实整治侵占挪用、虚报冒领及违规享受低保等问题,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能够查找真问题。

二、审计数据比对与社保数据比对相结合

为进一步提升精准救助水平,充分发挥各部门数据信息的数据驱动作用,县审计局、民政局分别开展了城乡低保对象数据信息与财供人员数据信息比对和城乡低对象数据信息与社保数据信息比对,发现有城镇低保对象中有4人系财供人员、有1383人已领取养老金。目前,上述人员的信息已分别反馈至各相关乡镇,所享受的低保救助将予以取消,切实保障社会救助资金得到有效使用。

三、查找问题与解决问题相结合

坚持问题导向,吃透乡镇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查找兜底保障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对问题的解决。对“错保”“关系保”“人情保”和腐败作风等方面问题,通过运用大数据共享平台、畅通投诉举报电话等信访渠道、实行救助对象信息长期末端公示和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制度等措施规范兜底保障政策的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解决真问题。

四、应保尽保与应退尽退相结合

对全县未享受兜底保障政策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逐人建立台账,通过落实发展产业等帮扶措施,确保能够如期稳定脱贫,对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脱贫的特殊人群,按政策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1—6月累计新增城乡低保1274户、2052 人,新增特困供养人员466人。对因死亡、家庭收入超标等原因而对不再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予以取消,1—6月累计取消城乡低保 2246人、特困供养人员 361人。

五、制定整改措施与建立规章制度相结合

社会兜底保障救助资金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按要求实施中,对乡镇自查和县级督查中存在的走过场、不作为、“四个意识”不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精准等问题,随时发现及时反馈,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并通过“回头看”盯紧整改落实。县民政部门将严格落实监督职责,建立规范管理措施,完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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