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安区开展社会组织安全生产和信用监督专项督查
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的形式,主要针对校园消防、卫生、校车安全以及社会组织党建、财务状况(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章程履行、信息公开情况等,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给予整改、处罚,并适时向社会公告;对拒不接受整改、处罚的民办幼儿园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系统,本年度年检结论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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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的形式,主要针对校园消防、卫生、校车安全以及社会组织党建、财务状况(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章程履行、信息公开情况等,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依法给予整改、处罚,并适时向社会公告;对拒不接受整改、处罚的民办幼儿园纳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系统,本年度年检结论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