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程序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民政局发布时间:2021-03-25 16:19
字号:下载我要纠错打印收藏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及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初审、受理。结婚当事人持的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本婚姻登记处是否具有管辖权。
    3)审查、登记(发证)。婚姻登记处对申请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填写结婚登记声明书,在登记员面签字并按手印,发给《结婚证》。对不符合结婚登记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