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六安市民政局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慈善组织
捐赠监督结果公示
序号 |
组织名称 |
监督依据 |
办公地址 |
检查结果 |
处理意见 |
1 |
市慈善协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
市住房公积金6楼 |
所有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在各自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示。 |
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及时到民政部门备案,开展募捐的活动方案也一并报至民政部门,相应的募捐情况应在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开。 |
2 |
市红十字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 |
市梅山南路人民医院门诊部15楼 |
所有捐赠款物接收、管理和使用情况在各自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示。 |
慈善组织开展募捐活动应及时到民政部门备案,开展募捐的活动方案也一并报至民政部门,相应的募捐情况应在民政部门提供的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及时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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